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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石家庄讯近日,河北省就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出台意见,明确规定2012年采暖期,两部制热价(基础热价+计量热价)将统一实行基础热价比例为30%、计量热价比例为70%的收费体系。
据介绍,河北省新加入集中供热管网的建筑,第一年可先按照面积计价收费,自第二年起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当年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意见》指出,两部制热价将统一实行基础热价比例为30%、计量热价比例为70%的收费体系。2012年采暖期选择1至2个小区进行计量收费,2013年采暖期全面实行。
据介绍,基础热价属于固定热价,不管用热与否都需缴纳;计量热价属于可变热价,按照用热量缴纳,用多缴多,用少缴少。河北省还科学选择供热计量技术路线,让用户能够实现用热自主化,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调节室内温度。(赵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