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瑞哲昨日,市民宋女士向记者投诉称,9月20日自己的丈夫在上沙窝路好上好超市购买的两袋莲子已过保质期,“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是去年7月12日,保质期12个月,9月份购买时就已经过期了。”
昨日上午,经过记者的协商,超市表示同意换两包新的莲子给宋女士,并赔偿其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