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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图:简仁山
南方日报讯(记者/段思午)要进入明年省、市重大建设项目计划,社会投资项目投资额不能低于6亿人民币(内资)或不低于1亿美元(外资),政府投资项目不能低于1亿元人民币。日前,东莞市重大办下发相关通知,组织申报省、市2013年重大项目计划。
现代服务业可适当降低门槛
据悉,本次编报省、市重大项目计划的范围,主要是现代产业、能源保障、交通运输、现代农业和水利、宜居城乡、绿色生态、民生保障、文化强省等行业的重大项目。包括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预备项目两类。重大建设项目包括投产项目、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重大预备项目是指符合编报原则、编报范围,且已经完成或正在开展规划、研究,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
编制申报的项目在产业政策上,应当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市发展规划,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促进转型升级,协调区域发展,改善社会民生,对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水平崛起有着重要影响的项目。
在投资规模上,政府投资项目不低于1亿人民币,社会投资项目不低于6亿人民币(内资)或不低于1亿美元(外资)。其中,增资扩产、节能技改、优质产业延链补链和重要配套项目以及现代服务业等可适当降低,但必须在2亿人民币以上;农业、社会事业项目必须在1亿人民币以上。
东莞将四类项目作为重点
四类项目包括列入《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省市“十二五”规划,以及纳入国家、省批准的重大专项建设规划的重点项目;列入省、市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续建、新开工项目的结转项目;符合《东莞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认定办法(试行)》规定,且经市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投资项目;其他对我市产业发展具有战略性和决定性作用的重大项目。
在产业方向上,注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如生物医药、新能源、新光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电子信息、电动汽车、太阳能光伏、半导体照明等。产业关联度大、带动产业结构调整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也是重点方向之一。
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各类经营性酒店、各类与房地产相关的经营性项目以及“三旧”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除外)等项目不列入省、市重大项目。
市重大办要求,市属投资项目由市直各单位负责汇总上报,镇街(园区)项目由各镇街(园区)汇总上报,上报时须有市直单位、镇街(园区)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项目申报数据和情况必须如实填报,不得有虚假和水分,更不能胡编乱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除撤销其重大项目资格、追回享受的各种优惠政策外,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项目入选后,该项目上报的年度投资计划将作为省、市2013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执行并考核,无法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