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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很多读者从网上获悉,今年中秋长假前后全国很多城市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数量已经爆棚,审批时间推迟到明年。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负责人。
问:天津公积金贷款有这样的情况吗?公积金贷款的发放是怎样的?
答:目前,天津公积金贷款没有这样的情况。今年本市发放公积金(组合)贷款29694笔、发放金额105.75亿元,支持职工购房面积264.97万平方米,支持贷款职工实现住房消费241.8亿元。截止到2012年9月末,本市已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559168笔、1149.4亿元。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余额551.24亿元,余额人数283148人。从以上数据显示,天津公积金正常接受贷款职工公积金贷款申请。从2012年7月9日起,新的贷款流程将贷款总体办理时限从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到8个工作日。借款人在带齐资料的前提下,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贷款承办银行办理网点一次性即可办理所有贷款申请手续。
问:目前,全国超过20个城市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天津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怎样的?
答:目前本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所购住房价款的一定比例、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最高贷款限额四方面因素分别计算,以其中最小值为贷款额度。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后,可提高最高贷款限额一项。现行政策是,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如职工同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住房补贴),单人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使用配偶额度,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贷款额度可以到贷款银行网点进行具体计算。(记者张璐通讯员王灵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