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网讯:凭借一张巨额借条,张斌将前女友告上法庭,但女方否认借款事实的存在。日前,本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驳回了张斌的诉讼请求。
张斌诉称,他与曹萍是经人介绍相识,后来在文娱活动中成为舞友。自2008年开始,曹萍先后使用多种手段向他借款。此外,张斌将超市自2008年11月至2011年11月的三年收入共计40余万元都交给曹萍掌管。今年年初,曹萍瞒着张斌与他人结婚,他就找到曹萍,要求为其出具借款手续。于是,曹萍为他书写了一张借款60万元的借条,后张斌多次催要未果。曹萍辩称,张斌所述并非事实,张斌向法庭出示的借据上所有字迹均为张斌所写。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仅凭“借条”这一孤证欲证实借款事实的存在,证据不足,原告提供的证据与本案缺乏关联性,之间没有形成证据链条,不能证明其诉讼主张。才高律师事务所翟晓健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规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收条’,要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之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等判断。”新报记者张家民实习生信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