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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若海和海南高院院长董治良带案下访,与当事人查看现场。黄叶华 摄
海南法院开通手机报。 黄叶华 摄
参观法庭成为“五四”青年节的一项活动。黄叶华摄
领导干部带案下访,依法化解疑难案件;深化司法改革,推进“阳光司法”;试点量刑规范化改革,避免“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这些年,海南法院围绕实现公平公正,推出了一系列亮点工作,司法在海南这个阳光充沛的海岛洒下公平正义的阳光。
带案下访化解纠纷的“金钥匙”
2012年5月21日,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县国土环境资源局与海南华琦实业开发公司关于履行法定职责纠纷案件的协调现场,气氛一度剑拔弩张。
华琦公司的代表人、71岁的王老于1988年在澄迈购置了一块土地。由于基础设施没有跟上,土地一直闲置并于上世纪90年代被政府收回。王老不服,起诉到法院,案件前后经历了六任县委书记、五任法院院长,一直悬而未决。
近三年来,通过海南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肖若海和海南高院院长董治良带案下访,一点一点地做工作。澄迈县政府同意提供一块新地给王老,但是根据法律规定王老必须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年事已高的王老,没有精力募集拍卖资金,常年的累诉也让他失去信任,他害怕这是政府在给他“画饼充饥”。协调会现场,王老满腹牢骚,言语中充满对抗,甚至当工作人员将新土地的平面图送到王老手中,他也拒绝了。
调解陷入了僵局。董治良见状,提议大家一起去现场,更直观地了解新地块的价值。新地块在澄迈县城主干道的附近,前面有一条在建的横向大道与主干道交叉。交叉路口还在施工,有一小段非常泥泞,更加加深了王老的怀疑。
下了车,董治良与王老并肩齐行,他拍着王老的肩,像对待自己兄长般详细介绍案件的处理思路,努力解开王老的心结。并行约百米,新地块跃入眼前,看着即将属于自己的城市中心地块,展望未来的发展前景,王老的对抗情绪渐渐消除了,开始问这问那。董治良介绍说,县政府将要搬到新地块的后面,正对面的地已经划拨给了县法院建新办公楼。
另一边,在肖若海的协调下,澄迈县委书记又给了王老一颗“定心丸”:县政府找公司将土地拍下,王老只要能交齐土地基准价,地就过户到王老名下。终于,王老的愁眉舒展了,脸上露出了笑容。
这只是2012年,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若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副院长张光琼等一行带案下访14个市区县,与当事人面对面,依法调解活动的一个剪影。
依托党委,依法化解疑难案件,是海南法院的首创。从2005年开始,海南省每年都开展政法系统领导干部联合大接访活动,“党委领导,法院理诉,政府解难,多元化解”的工作机制在海南已经常态化、规范化。实践证明,领导干部大接访,依法化解矛盾,是减少涉诉纠纷的一个有效办法。通过几年的努力,今年5月,海南高院在儋州、海口、三亚分别设立接访点,接待来访502人,涉及案件329件。与往年相比,接访人数和涉及案件数量第一次呈现大幅度下降。
近年来,海南法院以院长阅信为引导,申诉信访听证、院领导包案、院长接访听证和判后释明为重点,大接访为补充,贯穿涉诉信访工作始终,使得一大批重信重访案件得到有效化解。同时积极开展对信访老户和特困群体的司法救助工作,解决了一批历史老案,“老上访户”们逐渐息诉罢访,安心工作生活。两年来,海南法院领导包案337件,落实化解276件,拟终结16件。
董治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各级党委书记和政法口领导带案下访是社会转轨时期,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增多的情况下,采取的特殊、有效的工作方式。这种方式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方密切配合,动用各种资源解决一批矛盾纠纷,政府兑现了诚信,也提升了司法公信,树立了司法权威。
有群众感情,懂群众方法,是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功。零距离与百姓交流,合理诉求解决到位,特困群众救助到位,特殊群体帮扶到位,无理诉求教育到位,海南法院怀着对人民的一片深情,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而不断努力。
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生动实践
“被告人邢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随着审判长手中的法槌“砰”的一声落下,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邢某犯故意伤害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后宣布闭庭。
被害人曾对被告人邢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就在庭审前一天,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家属一次性赔偿人民币12000元给被害人,以取得被害人对邢某的谅解,法院亦酌情对邢某从轻处罚。对于刑期的计算,被告人邢某听得明明白白,当庭服判表示不上诉。
这个案件是海南法院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的一个缩影。自2009年6月开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海南高院在海口中院、海口市龙华区法院、文昌市法院、三亚城郊法院和儋州市法院启动了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就量刑规范化改革出台了原则性的规定,海南高院也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
试点法院分布在全省的东西南北四个方位,经济发展水平有差异,在过去的审判实践中,同案不同罚的现象客观存在。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试点法院把海南高院出台的“量刑指南”等指导性文件作为办案的重要参考依据,案情相同或相似案件之间的量刑更加平衡。试点工作增加了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诉讼各方均可参与到量刑的辩论中来,这个改革有效避免了“暗箱操作”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
董治良介绍,海南高院量刑规范化领导小组指导各试点法院制作一审、二审规范化量刑表,对量刑步骤进行详细分解。在个案审理时,实行查字典式的“对照法”,要求法官结合案件,对照实施细则,一案一人一表逐项填写。量刑适用表作为合议笔录的一部分,由合议庭成员签名后存入案卷。“实践证明,这种方法既有效解决了量刑规范的问题,也提高了审判效率。”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试点法院运用新的量刑模式审理的案件,上诉率、抗诉率以及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都有了大幅度降低,一些试点法院还出现了零上诉、零抗诉、零发回改判、零信访的情况。以海口中院为例,2011年,该院一、二审案件全部适用量刑规范化庭审程序进行审理,适用规范化量刑方法审理案件185件,上诉率同比下降9.01个百分点,二审案件发改率下降3.1个百分点。
文昌等法院还实行量刑规范化告知制度,在立案阶段向被告人发放《量刑规范化告知书》,告知有关诉讼权利,开庭时再向被告人进行释明。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司法阳光普照“阳光岛”
近年来,海南法院深化司法改革,大力推进司法公开,推进“阳光司法”,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010年10月海南高院、琼海法院、琼山法院共3家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100家“司法公开示范法院”。2012年中科院首个《中国司法透明度年度报告》发布,海南高院在高级法院中总分排名第一,司法透明度最高;在测评的43个较大的市中级法院中,海口中院排名第七。
法院手机报顺应时代潮流。2012年9月1日起,一份特殊的报纸出现在海南法院干警,全国人大、政协驻琼代表和委员,海南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等人员的手机上。这就是海南高院顺应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潮流,充分利用手机这个新媒体平台创办的海南法院手机报。
海南高院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归口管理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制度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定期向社会公布法院一段时间以来的重大审判信息、社会关注的案件和法院重大举措和重大工作事项。
“法院开放日”加强民意沟通。海南各级法院积极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专项活动和“法院开放日”活动,主动向人大、政协机关汇报、通报法院工作,参与司法审判活动,担任法院特邀廉政监督员,加强联络沟通协调,征求对法院各项工作及措施的意见建议。
开展“法律六进”等各项普法活动,创新“法律六进”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探索司法服务群众的新路径。与海南电视台合办“法庭内外”栏目,选择关系民生、群众关心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宣传法制,展现形象。
天涯法律网践行审务公开。2001年5月26日,海南高院抓住“以公开促公正”这一工作主题,创办了天涯法律网。十一年来,天涯法律网已由开通时的12个栏目逐步发展为9大频道200余个栏目。
天涯法律网开通了海南省三级人民法院民意沟通信箱,将民意沟通工作与网站的“公众建议”、“网上投诉”、“法律咨询”、“廉政监督台”、“网上信访室”、“法律社区”等互动型栏目有机结合,拓宽人民群众表达诉求和建言献策的渠道。设立网络廉政监督台,落实廉政建设制度,促进司法公正。
2010年6月1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出台了《关于民事、行政案件审判公开确认证据的规定》,对庭审公开确认证据制度进行了探索,推行公开确认证据、优势证据胜诉的裁判模式,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理方式,实现了民商事案件从判决书认证到庭审公开认证的转变。
海南一中院院长陈启明说:“我们要尽自己之所能,让人民群众沐浴在司法阳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