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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微(澳大利亚)
如今,“艺术”的概念很模糊,譬如,你无法定义“涂鸦”到底是一种艺术,还是无聊拙劣的瞎抹乱画,甚至是对社会的一种挑战。
周末,我领着两位来澳大利亚观光的朋友在墨尔本周围转悠,每当看到一些似字非字,像画又不全是画的图案,喷涂在街头巷尾的墙壁、围栏或是车站的挡风板、公告栏上时,其中一位就饶有兴致地停下脚步,认真观赏,还不停地赞叹:“这些街头画家太有才了,看似信手涂鸦,却很有艺术性呢。”他还时不时举起相机,留下一些认为值得保存的画面;而另一位却不但不以为然,还抬杠:“什么艺术啊,乱写乱画谁不会?好好的墙壁弄得花脸猫似的!”
我忍不住笑了,他们说得都没错,这街头涂鸦,就是个有人爱、有人恨且备受争议的现象,用我一位澳洲朋友的话说“只要不涂在我家墙上,它就是艺术,可谁要把我的院墙当画板,那就是垃圾,我一定报警”。
前段时间,墨尔本法院判的一个“四人涂鸦帮”的案子,就挺轰动,这帮人连续9年在墨尔本火车干线和城区内外神出鬼没,所到之处,房屋围墙、车厢内外瞬间便五颜六色,其中一人曾在100多节火车车厢上留下过真迹,当然,施展完“艺术才华”后,他们从不忘落款署上“艺名”。警察根据这些落款追踪寻源,终于将他们缉捕归案,罪名是:他们的涂鸦有碍观瞻,对环境造成破坏,对业主造成经济损失,因为清理这些“作品”花费大。事实上,墨尔本政府每年用在清除涂鸦上的花销达500万澳元之多,无论私宅或商业建筑若不幸被涂上了,区政府要提供免费清除工具,但业主花费的人工和对生意造成的不良影响,却是无可计量的。
有趣的是,澳大利亚国家美术馆维多利亚州馆长却认为街头涂鸦是墨尔本城市风貌之一,如发现品质高、有价值的墙头绘画,经业主同意,他们就打上特许保护标签。城中一座叫尼可拉斯的标志性建筑,其墙壁就是英国著名的街头画家班克西的涂鸦之作,为防止损坏,政府专门镶上有机玻璃板加以保护。这让我想起卢浮宫里同样用有机玻璃板镶隔着的达·芬奇的《蒙娜丽莎》,也许,它就是“艺术”的最好诠释:无论是那幽深茫茫的背景山水,还是神秘莫测的微笑眼神,只要能引起你心灵的共鸣和视觉的享受,它就是艺术。街头涂鸦也不例外,关键是,才华要在允许的范围内施展,而政府则有责任,也一直在努力给街头画家提供施展才华的场所。
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