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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网讯记者了解到,11月5日前,全市各供热单位将做好系统注水、打压、设备调试、冷态运行等一切准备工作,将根据天气情况适时开始供热。
对于老百姓最为关注的暖气不热等问题,市供热办办公室主任姜雪昆也做出相应解答:
一、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内容,供热单位必须确保供热质量,居民住宅卧室和安装采暖设施的起居室温度不低于18℃,对不按期供热的单位必须查明原因、切实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用热户退费。
二、对不按规定佩戴服务卡、不统一着装、不使用文明用语、不按规定程序测温或使用不合格测温器具等的工作人员,用热户有权拒绝入户并向辖区供热站、区供热站及市供热办进行举报。
三、供热单位在接到市民供暖故障投诉后,维修人员须在接到维修通知1小时内赶到现场,抢修队伍必须在接到通知后半个小时内赶到现场。
四、户内暖气设备滴水、漏水等一般性维修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五、锅炉爆管、管网跑水等大型故障必须在3天内排除,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胡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