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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在所有需要接受器官移植的中国患者中,仅有约1%的人最终获得合适的器官。这样的数字,让公众更加关心器官从哪里来,又是如何分配给最需要的病人?日前,卫生部表示,《中国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已讨论通过,将于近期印发全国。管理办法规定,今后有关医院如获得器官,均需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统一分配。而据记者了解,本市的器官捐献条例也已进入立法程序,即将出台。
为器官找到最需要的病人
根据报道,卫生部《中国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对器官获取组织予以规范,今后器官移植试点医院如获得器官,需要由“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来统一分配,希望能够打破旧有的、混乱的分配模式,建立一个全国器官分配体系,“为每一个器官找到最适合、最需要的病人”。据悉,根据世卫组织最新公布的数据,在2010年,中国肝脏、肾脏移植手术已接近一万例,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器官移植国。但与此同时,我国卫生部的数据显示,在所有需要接受器官移植的中国患者中,仅有约1%的人最终获得合适的器官。面对如此悬殊的供求关系,谁来决定一个器官将分配给哪位病人?在我国,从公民捐献等渠道获得的人体器官的分配,长期都是由医生决定。新规明确规定,一旦发现作假行为,相关医院将被取消器官共享权和器官移植资质,相关医务人员将被吊销医师执照,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中国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也会到医院见证每一例器官捐献、分配、移植的过程。
作为试点本市已捐献31例
记者获悉,由市卫生局、市红十字会起草的《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已列入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立法计划。昨天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将积极倡导公民自愿捐献器官,并对捐献者的权利及对捐献者的救助等方面做出相关规定。目前,市红十字会已经组建了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捐献登记、捐献见证、参与分配、人道救助和缅怀纪念等工作。
记者同时从市红十字会获悉,从2010年3月开始,国家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联合启动了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最初确定了包括天津在内的11个试点省市,后来试点范围又扩大到16个省市。本市作为首批试点城市,截至目前已经完成成功捐献31例,捐献者捐献的器官以肝、肾为主。目前全市有200多位登记的自愿者。“最大的阻碍还是人们的观念,此外就是人们对于器官捐献的不够了解。”市红十字会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器官捐献对捐献者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一般要求捐献者年龄在65岁以内,且器官状况良好,从这个角度来说,突发意外死亡捐献者的器官利用率相对高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