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2日上午,天津市供热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供热单位本月5日点火烘炉,本月8日起,根据天气情况逐步升温,本月15日实现安全、稳定、优质达标供热。
根据通知,到11月15日,居民住宅卧室、起居室(厅)温度不低于18℃。各热电联产供热单位应按时做好供热管网升温送热工作。各区、县供热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责任。市供热办要求供热职工严阵以待,各供热单位落实供热主体责任,及时解决群众遇到的循环不畅及跑、冒、滴、漏等各类供热问题,达标供热。(记者雷风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