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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雷军)近日,门头沟的吕先生意外发现,自己两个月前有一个交通违章记录,违法地点位于河北省丰宁县,但当时他正在北京上班。
吕先生今年5月刚刚买了一辆深灰色的捷达汽车,车牌号为“京GB76**”。几天前,他上网查询违章信息时,发现自己8月21日于河北省承德市半虎线有一个超速记录,面临扣3分及罚款200元的处罚,录入方为“丰宁县交警大队”。吕先生觉得十分纳闷,爱车一直是自己开着,而当天他并未离开北京。
昨天下午,在门头沟交警支队,交警调看了吕先生该次违章信息的视频。照片中,被拍下的违章汽车是一辆银白色的捷达,车牌号为“京FB76**”,与吕先生的车牌号只相差一个字母。在警方建议下,他立即联系了丰宁县交警大队。经核实,违章的并非吕先生,出错是丰宁县交警微机员录入时失误所致。
昨天下午,丰宁县交警大队向吕先生致歉,表示将改正错误,并主动承担了罚款。相关负责人介绍,罚款将由误录信息的工作人员承担,吕先生也不会被扣分。目前,双方仍在就此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