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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首批18座燃煤供热锅炉房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将在今冬并网供热。图为改造后的和平区中环电子供热站。
天津北方网讯:近日,津城将迎接一股寒流。为准时给居民送去“温暖”,11月5日起,全市各供热单位准时点火烘炉。经过系统调试、运行正常后,11月15日供热系统正式进入供热状态,实现安全、稳定、优质达标供热,保证居民住宅卧室、起居室(厅)温度不低于18℃。
今年,本市顺利解决了和平区五大道供热补建工程,同时新增保障性住房供热面积1800万平方米,本市集中供热规模突破3亿平方米。今年11月5日起,全市各供热单位准时点火烘炉,11月8日起,根据天气情况逐步升温。经过系统调试、运行正常后,11月15日供热系统正式进入供热状态。
去年,东北郊热电厂供热转换替代工作投入使用,今年是管网替代后第二年供热。为确保包括河东区、河西区、和平区等区域10万余户居民以及600多户企事业单位温暖过冬,今年夏天,针对去年管网运行情况,热电公司对系统进行调整,及时检修设备。同时,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0月底前,各供热单位完成了管网充水、冷态循环、除污清污等各项准备工作,截至11月1日,已全部具备供热条件,随时可启动循环、升温供热。
提醒一
采暖费最迟12月31日前交齐
按照《天津市居民住宅供用热合同》规定:用热户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全额交付该采暖季的采暖费。逾期未交者,将按居民签订的《供用热合同》规定,收取应缴额采暖费2%。以下的违约金。据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保证绝大多数缴费用热户权益不受侵害,一旦发现恶意拒交集中供热采暖费的用户,供热单位有权对其停止供热。对于那些拒不缴纳供热费的用户,供热部门将采取向法院起诉欠费户的做法来“收缴”供热费。
提醒二
暂停恢复用热9月30日前办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停热、恢复供热必须在9月30日之前,现在再办理今冬的暖气变更业务已经晚了。供热办提醒市民,停止和恢复供热的期限最短为一个采暖季;实施范围包括供用热合同约定的全部区域,不允许部分停热;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房屋不得办理。
提醒三
停暖收20%热能损耗补偿费
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用热户要求暂停供热的仍需交纳20%的“热能损耗补偿费”。如用热户永久停热,则可以免交热能损耗费。此外,本市城镇户口的低收入家庭、本市城镇户口无工作的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凭借相关证明,可免交停热期间热能损耗补偿费。供热企业介绍,每个用热户都是供热系统的组成部分,停热对整个系统的运行工况有影响,无论用热户是否用热,都要对设施进行维修和管理。
提醒四
保修期内供热问题找开发商
市民应对自家管理的设施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维修。如自己无法维修,应请供热单位予以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对自管的供热设施无力管理,可以委托供热单位代为管理或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预防。
刚搬进新居的居民,新建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应对其建设的供热设施保修两个供热期,在此期间,如开发建设单位履行保修责任有缺陷会导致用热户无法正常用热,以及供热设施的维修、系统运行调试都应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两个供热期满后,开发建设单位应与供热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供热设施移交验收。验收合格的,户外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管理,户内供热设施由用热户管理;否则,开发建设单位应继续承担保修责任。
提醒五
私放暖气热水影响供热效果
据供热企业相关人士介绍,本市在采暖期会出现部分市民家庭私放使用暖气热水的情况。专家提醒市民,为达到保养抗氧化作用及热传导作用,供热企业在给设施充水时会加入相应的化学原料,若使用或误食后会导致人体中毒或造成环境污染。另外,私自放水也容易使供热系统产生倒空现象,使空气进入系统形成气阻,影响供热效果。(记者陈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