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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从武詹晓明
“等土豆秋收卖了钱,罗立斌就给厂家付清拖欠的砖款。”10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三台法庭法官汪振荣在潘家台子村再次成功调解了一起欠款纠纷。这是4年来他成功调解的第590个案件。
汪振荣是三台法庭唯一的法官。4年来,法庭受理了591件案件,只出了一份判决书。“调解结案最容易化解纠纷,不伤家庭、邻里和气。”汪振荣解释,“其他案件都是调解结案,无需写判决书。”
两年前,被称为“不写判决书”的法官时,汪振荣有了压力:有人认为我全以调解书结案是在作秀,其实我真不是刻意而为,只是想减轻农牧民的诉累。
说到4年来出的第一份判决书,汪振荣说:“案件中的原、被告因房屋拆迁置换产生了纠纷,先前也进行了反复调解,但双方诉求差距太大,加之又出现新矛盾,已没有了调解基础。在调判之间,我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最终于9月21日向被告送达了一次性赔偿原告42万元房屋补偿款的判决书。”
法庭书记员李秀春说,汪振荣为了让农牧民不跑路,很少在法庭开庭问案。他改变“坐堂问案”的传统,将工作地点放到田间、毡房,巡回审理,就地调解纠纷。
前年4月初,庆阳湖乡双河村村民徐仁新放养的羊群,闯进展洪仕承包的林地,啃坏了100多棵杨树。展洪仕一怒之下扣了羊群,要求徐仁新赔偿损失。此事经乡林业部门、派出所和司法所多方调解无效后,展洪仕到三台法庭起诉了徐仁新。
汪振荣收到诉状当天就来到原、被告争议的林地。徐仁新说,“展家的林子连续3年被羊啃了,今年他抓住了我家的羊,但去年、前年林子是别人的羊啃的,不能都赖在我的头上。”汪振荣带着原、被告,一边对新啃坏的杨树清点确认,一边进行调解。不到一个小时,双方就和解了。徐仁新给展洪仕5000元赔偿款,展洪仕也把羊群还给徐仁新。徐仁新说:“这个样子调解,我服气!”
“调解书和判决书都是法律文书,生效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更能体现公序良俗,这样结案有时意味着更大的工作量!‘不写判决书’是更高的工作追求!”吉木萨尔县法院院长张振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