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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信用卡消费10000元,即使只有10元未还,银行仍按10000元收息。作为信用卡持有者的山东律师王新亮,昨日致信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请求银监会对银行业涉及信用卡的“全额罚息”霸王条款进行整顿或废除。对此,银监会昨日表示,暂时没有回复。王新亮称,自己是两张信用卡持有者,但是,在办卡时没有一家银行告诉他如果部分还款,会按照全额计息。他打印了多家商业银行信用卡合同,发现除了工商银行不这样收费外,其余银行都如此收费。只有建设银行在合同里将这一规定字体加粗变黑,其余银行均无醒目提示。
银监会去年颁布《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37条第4款明确规定,银行业在消费者提交的申请当中要以“重要提示”的形式告知消费者计结息规则、滞纳金收取方式。
“这就是违法行为,属于霸王条款,银行既违反了银监会的强制性规定,同时,又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或公平交易权。”王新亮说。
(金彧沈玮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