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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全景
图文/羊城晚报记者曾敏妍
打开钱包,估计人人都能晒出几张会员卡,最近商场超市频频打折,会员卡更是满天飞。开卡虽然不花钱,但你有没有想过开卡的时候,你正在“泄露”自己的个人资料?
今年10月中旬,香港私隐专员公署批评三间超巿的积金奖赏计划,过度收集客户资料,受影响市民可能超过二百万。反观广州,我们没有私隐专员公署,我们在消费过程中,特别是开设会员卡的时候,所泄露的“隐私”由谁来保护?我们的个人资料会商场作什么用途?是否有过度收集客户资料的情况?为此,爱购记者走访了城中各大百货商场和超市,也请教了法律专业人士,教我们好好保护自家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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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会员,
百货、网购要求更多
在成为一家商户会员的时候,你会被要求填写一些个人资料。记者走访城中几大连锁超市的时候发现,家乐福没有设置会员卡,而华润万家、百佳、乐购超市在填写会员卡资料的时候,只要填写姓名、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为主)和住址就可以了,吉之岛是要求填写资料最多的一家超市,其中包括身份证号码,并且要求当场复印身份证件。吉之岛会员卡开卡专柜的人员对此的解释是,吉之岛的永旺卡在吉之岛商场里可以作为信用卡或储值卡使用,最高可以透支1500元。记者随机采访的几个新开卡会员,他们表示由于会员卡的功能特殊性,对填写详细的个人资料表示可以理解。
相对于超市,百货商场对开卡会员的要求会更高,除了要求一定的消费额为前提,所需要填写的个人基本资料会更多。友谊商店、王府井百货、新光百货、摩登百货等商场,在开设最基本的会员卡时,消费者必须填写的资料包括真实姓名、出生年月、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可以选择填写的是职业、QQ号码、喜好等。姓名、联系方式、有效证件号码基本是必须填写资料,而住址则不一定要填写。
另外,不容忽视的是,现在盛行的网上消费,支付宝、财付通等网上支付平台,会要求使用者填写详细的个人资料以及上传个人身份证证件,甚至跟个人信用卡、储值卡“挂钩”。这类支付平台提供支付网购账单、代缴水电费、手机话费充值等多种的支付功能,消费者对它们在隐私问题上存有更大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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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隐私,
商场会作何用途?
百货商场为什么让消费者填写这些资料?这些资料会用作什么用途?会如何做到保密?城中四家大型百货都对爱购记者的问题作出了回应。
友谊商店方面回应,会员资料主要用于与客人建立关系,公司建立了信息保密制度,实行专人、专责管理,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广百百货也称,会员卡的资料由商场保存于专门的会员管理系统,专人管理,会员资料不对外提供及发布。
王府井百货回应,商场会员资料用于会员回报兑奖身份的确认、补办卡身份的确认、接收本公司会员活动或商品优惠信息。商场承诺对顾客的个人资料“予以严格保密”;会员顾客所填写的资料原则上当天完成电子信息录入,不存留任何纸质信息;员工进入会员系统工作均要输入个人密码,不得外泄会员资料。
新光百货方面表示,会员资料用于后台录入会员管理系统,便于统一管理,会员管理系统有专人专项负责,负责管理会员系统的员工必须签订保密协议,规定不得对外泄露会员顾客资料。
摩登百货方面则回应,会员资料主要用于积分返利时期作为资料核对的依据;在会员卡挂失、补办、升级时作为查询、核对资料的依据等。对于会员资料,公司有专门的管理系统,资料一旦录入系统之后,只有相关负责人才能查询到会员的相关信息。资料一旦录入系统之后,纸质的《VIP会员申请表》会马上进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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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填写个人资料,
算是“泄露隐私”吗?
其实,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很多时候都需要填写个人资料,比如一些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办事的时候需要填写个人信息,又如办理商场会员卡、网站会员、酒店会员等等也需要填写个人信息。什么情况才算是被“泄露隐私”?我们请教了广州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志勇律师。
黄律师解释说,在开会员卡时填写个人资料,消费者和商场之间实际上是一种合约关系,如果消费者自愿填写相关信息,商场并没有侵犯到个人的隐私。不过,如果商场把会员的个人资料和信息利用到其他用途,则违反了双方之间的约定,并有可能因此侵犯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某些情况下还会构成犯罪。
其实,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很多时候都需要填写个人资料,相对规范的通常会在你填写之前或者同时,将隐私声明告知作为提示,但很多时候都是没有的,消费者不太注重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很少去关注这样的问题。与此同时,有些经营者对用消费者个人资料做买卖不以为然,认为消费者的利益并未因此受到直接损害。
实际上,隐私内容正因为具有经济价值,所以消费者隐私权如遭到损害,除了精神上的痛苦,还将导致财产上的巨大损失。即便发生这种情况,大家也习惯性地认为侵犯个人信息及隐私的行为仅仅属于民事纠纷,但实际上我国2009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已经增加了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规定,具体包括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以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方面明确的犯罪主体只是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对于其他更多的类似于商场、酒店这样的私营主体没有进行明确规定,所以这方面应当作进一步地明确才行。二是必须情节严重才追究刑事责任,但目前法律及司法解释都没有对情节严重做出清晰的界定,这里存在较大的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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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
自己的隐私
要自己保护!
鉴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时候需要用到自己的个人资料,也就存在被非法利用和侵犯的可能,因此我们应当更注意的去保护自己信息和隐私。
黄律师认为,如果面对一些私营主体的时候,首先要考虑商家的综合情况,换句话说你是否放心将自己的信息交给这样的商家。其次要考虑办理这样的会员卡对自己的重要程度,如果不是太重要,能不办就不办。
在个人信息中,身份证、住址的信息是比较重要的。另外,尽可能地不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必需复印件的话则一定要在身份证上注明使用用途。特别注意不能让商家扫描证件,即便打上水印的扫描件,也有可能用技术手段去掉,后果可能很严重。
他山之石———
香港:自2010年八达通涉嫌出手客户资料事件后,对个人资料保护问题日趋重视。今年第二季度生效的《个人资料(私隐)(修订)条例》新增违例罪行:任何人披露未经同意下取得的个人资料,意图令本人或者他人得益,或导致有关资料当事人蒙受损失,即属犯罪。条例也把违反直接促销活动条例列为犯罪,任何机构未得到客户同意使用个人资料作直销用途,最高可被罚款五十万元一集监禁三年;若违反行为涉及为得益而提供个人资料予第三者作直销,最高刑罚是罚款壹佰万元及监禁五年。
曾敏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