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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记者从河北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获悉,自今年6月份以来,河北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为了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对辖区用人单位今年1至5月份贯彻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了书面审查工作。截至10月31日,共受理3355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报送的书面材料,经过认真审核,3334户用人单位被认定为合格,18户用人单位被认定为整改后合格,3户用人单位被认定为不合格。
据了解,为了做好用人单位的书面审查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河北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书面审查工作中坚持书面审查工作与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相结合,及时将新开办企业和民营医院以及药店纳入审查范围。在为期3个月的审查中,针对个别企业存在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费缴纳、最低工资支付及加班费、防暑降温费支付等问题,督促24家用人单位整改,为143名职工追回拖欠工资12.1万元,为667名职工补发防暑降温费27.35万元,为83名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103.7万元。
据介绍,为了帮助用人单位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向600多户企业发放了《温馨提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维护职工核心权益确保企业依法用工》宣传材料。与此同时,他们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对违法使用童工2户用人单位依法进行了处罚。(通讯员晁振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