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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工作力度 破解执行难题
迟来的公正也是不公正。这句看似简单的话,隐含的却是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深深的期望。面对执行难题,本市各级法院没有选择回避和退缩,而是迎难而上、主动出击,在阳光执行、和谐执行的同时,以完善的机制、扎实的工作和科学的管理,有效推动执行工作“提速增效”。仅2010年,全市各级法院共执结案件48812件,结案率保持在92.65%。“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和“清理委托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也都走在全国前列。
机制的创新有效提升了工作质效。本市各级法院构建了执行工作领导新机制,对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及疑难问题,由院长及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协调解决,2009年以来,由院领导亲自协调或办理的疑难案件达到4200余件。市高院党组高度重视构建合理的诉讼格局,把执行工作纳入全院工作一盘棋统筹推进,大调解格局的形成,也使大量案件通过调解解决,无需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与此同时,构建执行工作联动新机制,把执行工作纳入综合治理系统工程,执行联动单位由最初的15家扩展到目前的29家。
在考评制度设计上,本市各级法院突出对工作实绩的短板考评,突出对执行标的到位率、实体执结率、中止结案率、执行信访率、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率的考评,彻底解决了滥用中止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而出现执结率虚高的问题,形成了以实绩论英雄的导向。同时,完善执行信访处理工作制度,大力解决执行信访难题。市高院设立执行信访组,配备6名执行骨干统一协调办理全市法院涉执行信访案件,并建立涉执行信访案件评估机制,对长期缠访案件、有过激行为容易导致矛盾激化的案件和有可能产生群体性信访的案件,由专门机构进行评估。经评估,对执行错案坚决纠正;对当事人诉求无理的,耐心疏导解释;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实施司法求助,确保案结事了。
为提升工作质效,市高院还不断加大科学管理力度。通过健全执行权分权监督制约机制,有效监督和取信于民,促使执行案件查询效率大幅提高、办案周期大幅缩减、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不断上升。同时,建立健全执行公开和执行重点环节关节点的风险防范制度。通过发放廉政监督卡,从15个方面提示当事人对执行工作进行监督,使执行腐败得到有效防控。
市高院副院长刘建国深有感触地说:“破解执行难的有效办法,就是加大执行力度。但谁都知道,‘加大力度’四个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因此,把建立长效机制作为提升执行工作质效的根本途径,把制度建设作为提升执行工作质效的有效载体,两者相辅相成,在保障执行权规范运行的同时,才能有效推动执行工作‘提速增效’。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平等关怀和理解执行涉及的每一个人,瓦解阻力,化解矛盾,最终实现执行的最佳效果。”(天津政法报 宋尤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