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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网讯齐旻即时播报俗话说“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一字之差可能会带来本质的区别。日前,市民张女士就与腾虹装饰公司因“定金”是否可退的问题产生分歧。天津众晓律师事务所任秀福律师认为,双方签署的协议是“定金”条款,而非“订金”条款,所以该装饰公司可以不退还。
张女士签下的定金协议
今年8月份,市民张女士参加腾虹装饰公司举办的活动,并交了1000元定金打算用来给新房装修。双方签署了一份定金协议,协议中有一条称:本协议中甲方所缴纳的装修定金在任何情况下不予退还,签订合同后定金转化为装修款。
之后,张女士因个人原因不需要在此公司做装修,故想退掉定金,被公司拒绝,因为产生分歧。
天津众晓律师事务所任秀福律师称,因双方已签署协议,且内容说明定金不可退,所以该装饰公司可以不予退还。任秀福律师提示市民,在签署协议的时候要把条款看清,还要区分“定金”与“订金”,虽然仅一字之差,但是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法律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