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从11月26日开始,天津市将发布中心城区和环城四区两个区域的PM2.5日均浓度,同时辅之常规空气质量日报、预报;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发布中心城区和环城四区各监测点位的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PM2.5最近1小时和最近24小时滑动平均浓度(或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同时取消常规空气质量日报、预报发布内容;从2013年2月底开始,对全市所有监测点位开展空气质量评价,发布评价结果。
届时,市民可通过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主页面(www.tjemc.org.cn)了解相关内容。
27个自动监测站对本市空气质量进行监测
目前,本市有27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其中,有15个国控监测站参与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的评价,1个国家农村监测站代表农村环境空气质量,另外还有11个市控监测站分别代表各个区县环境空气质量。利用这27个自动监测站监测的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三项污染物的结果,并且根据现行的1996年颁布的空气质量标准和空气污染指数(API)评价方法对本市空气质量状况进行评价。
开发环境空气质量评价预报应用系统软件
“实现监测不仅体现在硬件上,我们还开发了环境空气质量评价预报应用系统软件。不仅要满足监测数据的发布需要,而且能深入分析污染源与区域—气污染特征之间的关系,为下一步构建本市完善的环境空气质量分析及预报预警应用系统打下了基础。”有关负责人表示。
监测数据更严格不意味空气变坏
专访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孙韧
问:新标准监测数据超标,是不是空气不如原来了?
答: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增加了PM2.5、臭氧8小时浓度限值,收严了PM10和二氧化氮浓度限值,这将对本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产生重要影响,随之达标率也将出现明显下降,但这并不意味着津城的空气不如原来好了,而是由于指标的严格和标准的调整,监测的数据更严格了,市民不必产生惊慌。市民可以根据不同时段的监测数值,调整自己的出行安排。
问:监测点位设置能否全面反映本市空气质量整体状况?
答:目前天津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的点位设置,都是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相关要求进行选址,经环保部审批合格建设的,涵盖并代表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考虑到人口聚集的稠密程度,中心城区布设10个点,环城四区设4个点,滨海新区设7个点,三县二区设6个点。可以说,目前的点位设置,能够比较全面地反映本市的环境空气质量整体状况。
问:天津PM2.5等污染指标监测能力如何?
答:今年,国家环保部颁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作为首批参与新标准评价省市,天津正在开展自动监测站的升级、改造。中央、地方两级财政共投入4000余万元,一是对所有自动监测站增设PM2.5、一氧化碳、臭氧等仪器、设备;二是提升已有设备点位的仪器监测水平,本市所有自动监测站都将具备监测能力的要求。
问:天津PM2.5监测设备改造进度如何?
答:从今年7月份开始,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完成了包括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百万分之一天平、双通道PM10/PM2.5人工采样仪器、子站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软硬件等设备。目前已完成15个国控点的升级、改造,使本市国控点率先具备新标准要求的监测能力;从10月份开始,市控点升级、改造工作也已全面展开,预计年底前完成。
问:监测数据发布后是否能对市民进行引导?
答:现在的天气预报常会提醒市民根据气候变化增减衣服。目前我们正在计划,届时将考虑在发布数据的页面上设置一个温馨提示栏,也可以像天气预报一样,根据空气质量的变化对市民的出行进行提示,给市民提供参考。(记者单学熙摄影记者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