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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蕾)本报曾经报道了一起因摔断翡翠手镯引发的“天价”诉讼(详见本报8月2日11版)。昨天下午,此案的主审法官亲自来到事发地——琉璃厂“汲古阁”商店二层进行现场勘验,并梳理事发经过。
昨天下午,在当事人的指引下,主审法官来到琉璃厂一家名为“汲古阁”的商店二层,这里经营茶楼生意。“这里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摆设都变了。”据手镯的主人吴女士回忆,今年7月6日下午5点多,她从琉璃厂逛完出来,因为天气炎热,她在经过这家汲古阁时,决定进去凉快一下。进店后,女店员李某过来,极力向她推荐店里的玉器。闲谈中,李某得知吴女士刚刚买了颗草珊瑚珠子,便主动提出帮她鉴别。
于是,吴女士将兜子里的帽子、雨伞和装有翡翠手镯的红色盒子掏出来放到了桌上,然后在兜子里翻找珠子。就在此时,李某未经允许,私自拿起了装着手镯的盒子要看。等吴女士回过神儿来,镯子已经掉在地上摔成了两半。双方当天就闹进了派出所。据吴女士讲,这是她母亲留给她的纪念。
“我不是店员,镯子是你主动给我看的。”就在吴女士讲述事发经过时,一旁的李女士打断了她的话。李女士说,自己跟这家店没关系,她只是店里的常客。当天她是“以玉会友”和吴女士交流经验。
李女士称,是吴女士让她看的镯子,就在她从桌上拿起盒子时,没想到盖子是碎的,镯子直接滑到地上摔碎了。“你说那么贵重的镯子怎么就装这么个破盒子里?”李女士认为吴女士是在“碰瓷”,镯子也就值几千。
两人越说越激动,当场吵了起来。争执中,法官拿出调取来的派出所当日笔录让双方确认。就在笔录上,李女士自称是“茶楼的经营人”。对于自己前后不一的表述,李女士支支吾吾起来。店里的其他店员也只称不知情。
昨天,吴女士向法官出示了她自己委托鉴定的一份鉴定书。上面显示,三名专家鉴定该玉镯是“缅产A货”,“独一无二”,价值350万人民币。此前,吴女士在诉状中索赔300万元。昨日,吴女士的律师张雁峰向记者表示,将保留追加索赔额的权利。
对于这一鉴定结论,李女士并不认可。昨天,法官将传票送达了汲古阁茶叶公司。法官表示,将组织双方对玉镯的价值重新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出来后再继续审理此案。据记者了解,按照程序,要由原被告双方共同确认鉴定机构,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从高院备案的鉴定机构中进行摇号确定鉴定机构。
提示
贵重易碎品
交易要小心
像翡翠这样价格昂贵的易碎品,一旦发生损毁,很容易引发“天价”诉讼。近几年,类似的纠纷也不鲜见。那么在看货或者交易时,我们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从而避免类似的纠纷发生呢?
此案的原告代理律师张雁峰提醒,作为贵重易碎物品的所有人,包括个人和商家,首先要看管好自己的物品,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将物品置于安全的范围内。而作为消费者或者看货的人,更不要随意碰触物品,在得到物主的允许后,也要足够小心,轻拿轻放,尽量不要脱离柜台或者桌面,更要避免手递手接物,以免发生问题后难以划分责任。 J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