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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一停车场遭遇水浸,业主被判赔偿130多万!此案件审理调查持续4年,历经区、市两级法院终审定案。业主却四处喊冤:损失价格评估书涉嫌造假、项目评估前后矛盾、重复收费。
日前,广东省检察院认为,法院终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依法抗诉发回重审。这起被称为广州水浸车事故中———最为离奇曲折的、历时最长的案件,将于明天再次开庭审理。”
羊城晚报记者许琛
事由
暴雨引致停车场被淹
从去年6月21日起,花都区新华镇建设北路的永发大厦地下停车场入口处便打出标语称,20万元以上的车辆不准进入该停车场停放。该停车场总共有40个车位,5块钱可以停5个小时,因地处城区中心,生意还算不错。为何拒豪车于千里之外,这要从2008年的一场大雨说起。
“我也不想这样做,但万一再被水淹,我们实在赔不起。”张运生是永发大厦地下停车场的业主之一,他回忆说,在2008年6月25日晚,广州全城普降暴雨,多处出现水浸街,张运生的停车场更是遭遇没顶之灾,里面20辆小轿车全部被浸,导致不同程度损毁。
事发后,车主将停车场业主告上法院。经过一审、二审,业主被判败诉。在双方同意下,委托花都区价格认证中心就事故水浸车辆的损失问题进行评估,评估结果认定停车场需赔偿车主合共130多万元。
判决
业主败诉判赔130万
“我们有责任,要赔钱,而且我已卖了房子赔钱,但我觉得,赔也要赔得明明白白。”昨天下午,张运生拿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民事抗诉书的复印件,以及部分车辆的维修清单等,他认为之前的价格评估书错漏百出,“其中一辆车维修只花了9000多,但他们定损评估却高达20多万。”张运生说,在20份价格评估书上,负责人签名一项都是空白,鉴定人员签名与真实姓名不符。“价格评估书作为法律文件,多处出现错漏”。
张运生的说法得到了省检察院的支持。记者在省检察院开具的抗诉书中发现,省检察院认为,花都区价格认证中心的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应的鉴定资格,依法不具备损失鉴定的证明力。所以,终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根据相关法律,省检察院已向省高院提出抗诉,依法再审。
据了解,本案将在明日上午9时15分开庭。
疑点追问>>>
疑点1
评估书项目重复收费
记者从花都区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价格评估书中发现,价格评估书中有多个项目涉嫌重复收费。
评估书在对20辆车更换刹车油、波箱油、机油就存在重复收费的问题。例如粤AFS891号车修理项目第12项出现更换刹车油波箱油机油,在换件项目中又再次列出机油、波箱油、刹车油需要更换。
张运生说,价格评估书中,项目重复收费非常多,“粗略统计有200多项是重复收费,但是价格认证中心一直没有对此作出解释。”
同时,张运生还发现评估书中出现同一类型的车,在更换同样的零配件时,价格却大相径庭。如粤AVG396和粤AVB840同是骊威车型,但在更换主气袋上,前者需要4040元,后者则仅需1332元,在更换副气袋上前者需要2419元,后者则需要4040元,“两者价格前后矛盾,相差之大,令人质疑收费缺乏标准。”
张运生还提出疑问,为何对20辆水浸车的清洗项目的鉴定单价都比市场价格高出好几倍呢?“有些清洗项目居然最低收费在5000元以上,甚至对粤AV1308车仅清洗费用就要2.1万元,这与常理不符合。”
最让张运生难以接受的是,一些车载卫星导航仪、电子狗等车主自行安装上车的物品,也被当成汽车组成零件一并列入更换项目之列而进行损失评估。
疑点2
评估书书写错漏连连
“价格评估书作为政府公信文件,但当中多次出现了书写错漏的地方,成效力令人质疑。”张运生说。
记者现场看到,价格评估书书写非常不严谨,错漏很多,如在车牌号为粤AVE442号的评估书与行驶证上的车牌号(粤AUE442号),并不是同一辆车,而且该评估书的鉴定总价值的大小写也竟然各不相同。
疑点3
鉴定人员竟然“不存在”
张运生还对记者表示,几乎每份评估书上都存在鉴定人员签名被冒名顶替,签名不是本人真名的现象。
记者看到,大多数价格评估书上“鉴定人员签名”一栏签有“刘棉”、“李方田”两个名字,有少数评估书上只有“刘棉”一个签名。同时,每份评估书上的“刘棉”、“李方田”签名都各不相同,明显出自不同人之手。
记者从花都区物价局调查发现,整个花都区物价系统都没有叫“刘棉”和“李方田”的,记者多方打听,也没有人认识“刘棉”和“李方田”。那究竟“刘棉”和“李方田”是何方人物呢?为何会出现在价格评估书上“鉴定人员签名”一栏上呢?
张运生说,按照规定,评估书上必须有两名鉴定人员签名,有的评估书上只有一名鉴定人员签名,程序明显违法。
记者还发现,价格评估书上“负责人签名”一栏则是全部空着。按照规定,鉴定结论书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名。
许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