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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道德模范人物正在获得越来越多的社会尊崇,各地通过探索“以德贷款”、“爱心银行”等多种新颖形式,让道德“变现”,让模范人物“名利双收”,使其成为更多人学习和追捧的榜样。比如辽宁营口市下土台村的王艳因为是村上“十星级文明户”,连续5年凭借这一称号,先后获得30余万元的贷款,解决了创业发展中的难题(11月20日《新华每日电讯》)。
所谓的“以德贷款”,就是让那些已经通过有关方面的认定,具备较高道德素质的人,可以不用通过抵押任何财产,就能够获得银行的贷款,然后把贷款用于自己的生活或生产经营当中。而所谓的“爱心银行”,则是把当事人平时所做的好事、善行善举,都以虚拟货币的方式贮存起来,等到当事人自己需要帮助的时候,由有关方面安排人员或物资,对其进行帮扶救助。
由此可见,不管是“以德贷款”还是“爱心银行”,其共同的特点都是一种道德“变现”,即让那些具备爱心善心、多行善举义举的人,能够在得到精神鼓励的同时,还能够享受到现实的利益和好处,或者是物质上的帮扶救助,正所谓“名利双收”。这种道德领域的尝试,可能会让一些人觉得不甚妥当,认为这不是等于拿道德素质来换取现实利益吗?虽然这么理解也没有什么错,但是它的现实意义和积极作用,是不容否认的。
首先一点,让我们这个社会的“道德楷模”和“文明标兵”能够得到各种形式的物质奖励和现实利益,符合“好人有好报”的传统道德观念,可以更好地激励他们今后多行善事,多做善举,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公民道德建设。其次,当这些“道德楷模”和“文明标兵”能够获得精神激励之外一定的物质利益或者是帮扶救济,势必会带动他们身边更多的人向善向美,进而在整个社会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道德风气。
不可否认,我们身边还经常发生一些见义勇为者“流血流汗又流泪”的案例,或者是当事人帮助了别人,自己却总是吃亏的事情。虽然这也可以称得上是一种必要的代价,但在客观上也确实起到了一种阻碍更多人见义勇为,压制更多人多做好人好事的负面作用。而通过各种灵活的方式让道德“变现”,除了可以激励当事人自己,更多的则是让周围人看到见义勇为、善心善举是受到肯定和鼓励的,是可以获得精神奖励之外更多现实利益和好处的。
应该说,社会的道德文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依靠某一项举措就一劳永逸,但是作为一种有益的尝试,通过“以德贷款”、“爱心银行”等灵活的方式,来实现道德“变现”,来让我们这个社会的道德标兵和楷模们获得精神激励之外的更多鼓励,进而引导和激励更多的人“见贤思齐”,无视是一种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值得肯定。 (广西苑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