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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首次因驾驶员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驾校进行责任倒查
本报讯(记者代希奎通讯员戴小星、吴际顺)11月20日,东莞47家驾校负责人,齐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会。东南驾校因结业领证学员在实习期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并肇事逃逸,将被交警部门进行责任倒查,在倒查期间,交警部门将暂停受理该驾校报考申请,已经成功预约考试的学员不受影响。据介绍,这是东莞交警首次因驾驶员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驾校进行责任倒查,责任倒查时间将视调查情况而定。
事件:新手借车酒驾撞死行人逃逸后自首
今年11月16日清晨,虎门镇体育路发生一宗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一名60岁的男子当场死亡,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虎门交警投入大量的警力进行侦破。在强大压力下,犯罪嫌疑人刘某于当天自首。据其供述,他是重庆人,在东莞寮步镇工作,今年6月通过东南驾校的培训考取了机动车驾驶证。
事发前的11月15日晚上,刘某从同事处借了一辆小轿车到虎门玩,当天晚上,在虎门与朋友喝了啤酒。
直到次日凌晨,因为急于要赶回公司上班,在小睡一会后,16日早上6时左右刘某就驾驶车辆赶往寮步,当车辆行驶到虎门体育路路段时,与一位行人发生碰撞。
肇事后,因心里害怕,刘某继续驾驶车辆逃逸回到了寮步镇,并将事情经过告诉车主,在车主的劝说下方才投案自首。
出事后猛喝水想逃避处罚
据交警部门介绍,刘某被带到虎门交警大队时,他起初以为被撞的人只是受了点伤而已。当交警告诉他被撞的人已当场死亡时,他惊愕不已。据办案交警介绍,当他们赶到寮步镇勘查肇事车时,一打开车门,满车的酒味便扑面而来,刘某的身上也有浓浓的酒味,不到半个小时,刘某居然就小便了3次。“可以看出来,他为了逃避警方对其酒后驾驶的处罚,是抱着侥幸的心理逃走的,而且拖延时间,还喝了大量的水来排泄体内的酒精含量。试图免受处罚。”
据虎门交警大队张健强中队长说,刘某领驾驶证不到半年,属于实习期内。
实习期内,刘某所驾车辆的车尾应贴上“实习”标志,且不得驾驶车辆上高速公路行驶,刘某不但违反上述规定,还酒后驾驶,且肇事逃逸,其行为性质十分恶劣。
处理:交警首次责任倒查暂停驾校报考申请
随后,交警部门经查证发现,刘某是在东莞市东南驾校接受的驾驶培训。
此事件发生后,11月20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集全市47家驾校负责人,对事件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各驾校进一步强化培训质量,并根据公安部《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和措施,对培训刘某的东南驾校进行培训质量倒查,同时在倒查期间暂停受理其所有报考申请。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汽车进入家庭,学车的人越来越多,个别驾校为了招揽生源,加快培训进度,在培训质量上不下功夫,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确保考试质量,根据《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规定,交警部门将定期汇总分析3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负主要以上责任交通死亡事故的情况,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培训质量责任倒查,对存在考试合格率排名靠后、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参与买卖驾驶证等情形的,暂停受理报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