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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记者刘纯报道张大爷为了自己的儿孙一生奔波奉献,到老了不但没享儿孙福,还与儿子对搏于法庭,而目的只为争一间房子。
多年前,张大年(化名)老两口与儿子张某、儿媳李某协议换房,并将房子过户给了儿子,但张某迟迟没有把房子过户给父亲。现在张某的房子拆迁,张大年老两口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还迁房的所有权。日前,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持老两口诉讼请求。
◎案情介绍:
张大年及其老伴诉称,2005年为给要结婚的孙子筹集房款,他们与儿子、儿媳签订了《换房协议》,约定将两家的房互换。后张某的房面临拆迁不能过户,他口头答应会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但此后房屋拆迁,直至张某一家搬到还迁房内居住,仍不履行《换房协议》,且拒绝协助原告方办理房产登记手续。
庭审中,原告方请求法院确认《换房协议》有效,并判令二被告协助原告方办理还迁房的房产登记及过户手续。但儿子、儿媳辩称,所谓《换房协议》是被骗签的。法院审理查明,协议签订后,二原告与二被告互换房屋居住,二被告将原属张大年的房屋出售,所得房款为其子另行购买房屋,现被告夫妇居住于还迁房里。
◎法院审判:
法院认为,二原告与二被告签订的《换房协议》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被告方称《换房协议》是被骗签的,但被告已将原属原告的房屋变卖,并用卖房款另行购买住房,表明换房事实客观存在。
综上,法院一审判决,原、被告签订的《换房协议》合法有效,二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协助二原告办理还迁房的产权登记及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所有权过户至二原告名下,如二被告未履行上述义务,二原告可自行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