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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李晓莉)禅城区昨日公布《魁奇路东延线道路建设工程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显示,该项目涉及120户私人住宅的拆迁工作,部分房屋将可获得每平方米超过7000元的补偿。
据悉,魁奇路东延线(桂澜路以东至东平路段)长约1380米,共需征地约77108平方米(约115.7亩),征收私人住宅约120户,面积约29000平方米,征收集体物业约56000平方米。
补偿方案显示,该项目的货币置换按照钢混结构5000元/平方米、混合结构48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4500元/平方米的标准实施置换。房屋被征收人自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合同》之日起的30日内,将获30%的补偿款,余款按当事人在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支付。
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被拆迁人,在2013年2月1日前签订房屋补偿合同并于2013年4月1日前交出被征收房屋的,按核定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2000元;在2013年2月1日后签订房屋补偿合同并于2013年5月1日前交出被征收房屋的,按核定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1300元;2013年4月1日后签订征收补偿合同的不予奖励。
自建住宅在上述基础上,还将获得以下奖励:自建住宅只建二层以下的(不含二层),按核定建筑面积的15%予以货币奖励;自建住宅只建三层以下的(不含三层),按核定建筑面积的10%予以货币奖励;自建住宅只建四层以下的(不含四层),按核定建筑面积的5%予以货币奖励。如此一来,如果加上奖励,部分房屋每平方米的补偿价将超过7千元。
而选择房屋产权置换的住宅,以核定的房屋套内面积在征收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内按房屋套内面积1:1的比例置换。拆迁方将提供禅城区在奇槎新基村小组东侧盈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鸡场)地块兴建的安置房供被征收人选择。安置房以毛坯房形式提供,按套内面积每平米400元的标准另行补偿基本装修款。
安置房按“先签先选”分两批进行抽签选房。征收补偿合同的签约期限为: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4月1日。被征收人在2013年2月1日前签订房屋补偿合同并于2013年4月1日前交出被征收房屋的,可优先参加第一轮抽签选取安置房;在2013年2月1日后签订房屋补偿合同并于2013年5月1日前交出被征收房屋的,可优先参加第二轮抽签选取安置房。在同一时间段签订征收合同的,按被征收人选择安置用房的顺序通过抽签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