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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积极倡导“一把手”出庭应诉,通过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深入行政机关宣传“一把手”出庭应诉的意义等做法,极大地提高了“一把手”出庭应诉的积极性。
11月6日,开封中院行政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陈某某与被上诉人开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龙亭分局行政诉讼案件。庭审中,双方举出证据,提出自己的主张。龙亭工商分局局长王西军作为法定代表人提出答辩意见、回答法官和对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的提问。整个庭审进行得紧张而有序。庭审结束后,王西军与被上诉人握手、交谈、征求对龙亭工商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上诉人陈某某表示:“就王局长出庭这个事的本身就令我十分感动!他的出庭应诉表明,龙亭工商分局对案件非常重视。”
王西军对合议庭法官表示,这次出庭很有感慨:及时了解本部门依法行政的状况,有助于查找漏洞,克服弊端。有利于自己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促进依法行政。自己出庭有助于使部门、下属加强责任心,克服违法行政。出庭与原告对簿公堂,正是直接接触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和呼声的良好机会。庭审后还可以向群众了解所想所愿,征求意见,是与群众沟通的新渠道。
图①:开庭现场。
图②:上诉人举证。
图③:庭审结束后,王西军与对方当事人、代理人握手并向他们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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