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岳麓区:在走访中了解民情,化解纠纷
“如果没有遇到你们,我的生活就毁了,研究生也白读了!”面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百日大走访”上门回访的检察官,长沙某高校在读硕士研究生王某吐露肺腑之言,悔过之情溢于言表。
今年以来,岳麓区检察院积极探索修改后刑诉法与检察机制创新的切入点,不断优化已有创新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王某就是该院依法适用刑事和解机制的受益者之一。
今年24岁的王某,是长沙某高校2010级硕士研究生,因琐事与同寝室室友发生口角,继而发生争执,在打斗过程中将室友打成轻伤。面对即将成才的在读研究生,岳麓区检察院在学校开展大量调查后,考虑其情节轻微且与被害人平时关系较好,决定联合公安机关及当事人所在学校启动刑事和解机制,在多方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刑事和解,该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给了王某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
2009年,岳麓区检察院在实践中摸索出了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人民监督员、内部监督、量刑建议、社会矫正“五对接”的工作机制,被称为刑事和解“岳麓模式”。随着修改后刑诉法对刑事和解制度首次予以法律确认,刑事和解制度在修复社会关系、平抑社会冲突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
岳麓区作为长沙的文化大区,30余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扎根于此,结合刑事和解已取得的工作经验,2012年,该院设立了在校学生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公室,安排专人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积极探索此类案件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和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使案件处理有章可循。今年以来,该院依法不起诉在校学生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件9人,这些人回归社会后表现良好,该院的做法得到当事人家庭、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