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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市公安局经保处重大责任事故查处科侦查员胥大可
重大责任事故犯罪虽然是一种过失犯罪,但往往会造成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1997年刑法修改后,市公安局经保处成立了重大责任事故查处科,胥大可成为筹备组的一员。此后15年,他一直坚守在惩治事故犯罪、维护生产安全的战场,为天津经济建设护航。
只要接到事故警情,他总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他说:“我们要给死者及其家属公平的交待,为企业单位的安全负责!”
2009年5月18日晚8时18分,塘沽临港工业区内,某企业210米烟囱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内桶坠落事故,造成多人死亡、11人不同程度受伤。市委、市政府及市公安局有关领导都对此事故予以高度关注。当晚11时,重大责任事故查处科接到报警,立即派遣胥大可等民警前往现场进行调查。他们连续4天在现场吃、住,直到查明事故原因,依法立案侦查。而在随后的两个月里,胥大可又和年轻民警一起,加班加点对事故相关的40余人进行调查取证,对事故成因、事故责任进行调查论证,确定了直接原因、直接责任,依法追究了3名直接责任者的刑事责任。
在事故现场做调查,不仅是繁琐和劳累,有的时候还会遇到危险。即使如此,胥大可也没有退缩。
2012年11月3日,北辰区一排污泵站发生事故,造成3人硫化氢中毒死亡。胥大可赶到现场,冒着受毒气侵害的危险,持续工作了两天一夜,初步查明了事故情况,于11月5日对这起事故立案侦查。
胥大可今年52岁,从事重大责任事故查处工作15年,但工作热情并没有因年龄增长而减退。只要接到事故警情,不管是工作日还是休息日,不论是白天还是黑夜,他总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他说:“我们面对的是过失犯罪,处理的也不是穷凶极恶的歹徒,但我们的责任不容忽视:我们肩负着生产作业中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我们要给死者一个交待,为企业单位的安全负责!”
调查事故期间,不论是企业的管理人员还是生产一线的工人,不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受害人家属,他都尽量给予他们帮助。
在搞好事故调查的同时,胥大可经常深入各企业单位,与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交流,对各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隐患,督促整改。2012年以来,他已走访企业单位40余家,帮助企业解决难题24件,消除事故隐患35处,并举办了多场安全生产讲座。
善后处理历来是事故调查中的棘手问题,也是激化矛盾的重要因素。胥大可在搞好事故调查的同时,积极协助企业作好善后工作,尤其是发现矛盾激化的苗头时,主动介入,尽最大努力维护群众的利益。
2010年1月27日下午3时许,塘沽某物流仓库内,一名农民工在装车时从3米高的皮带传送机上坠落,当场死亡。这一事故涉及三家单位,其中两家的负责人当时不在天津。事发后,三家单位互相扯皮,推卸责任,而直到晚上7时许,死者还躺在现场,无人出面善后。
胥大可得知这一情况,主动联系区殡葬部门,将死者安放到殡仪馆,又连夜组织三家单位的工作人员研究善后事宜。可是,直到2月9日,他们也没有拿出妥善的解决方案。
善后工作不是事故查处民警的职责,但为了防止矛盾激化,事态扩大,也为了帮死者家属解决实际困难,胥大可还是召集了所有事故单位的负责人,要求共商并即日解决事故的善后问题。
2月10日中午,各单位负责人全部到场。胥大可向他们通报了公安机关对此次事故的调查情况,详细分析了各单位在事故中负有的责任。当日下午,各单位就善后赔偿比例和具体数目达成了一致,并在春节前将赔偿金送到了死者家属手中,顺利化解了可能激化的矛盾。各单位负责人对公安民警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给予了充分肯定。
受害人及家属遇到困难,胥大可尽力帮助解决,而面对犯罪嫌疑人,他也尽量给予他们法律上的帮助。他说:“执法者必须秉持公平公正,既要依法搜集充足的证据,力证罪行,也要尽力维护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因此,在调查事故过程中,他总是耐心告知嫌疑人他们拥有的权利,鼓励他们依法进行申辩。他说:“我是人民警察,我的责任不仅仅是惩治犯罪,还要教育嫌疑人。我对自己的调查取证有信心,要让嫌疑人真正认识到自己的罪行,真心悔改。”
在重大责任事故查处科,从二十岁出头的新警到三十多岁的青年干部,都是他带出来的徒弟。他承担着传帮带的重任,努力培养精英骨干。
在重大责任事故查处科的办公室里,花白的头发、爽朗的笑声,是胥大可的标志。科里的年轻民警见了他,总会亲切地叫一声“可师傅”。在大家心中,“可师傅”是敬爱的老师、亲切的长辈,更是学习的榜样。
胥大可不但业务精通、经验丰富,还对工作充满了热情,虽然上了年纪,也没有停止进取的脚步。现在,他仍在认真地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刻苦的劲头儿不比年轻人差。他还经常和年轻民警交流、讨论前沿法律知识,分析疑难案情。他说:“科里的年轻人都受过高等教育,具有很高的理论水平,是公安事业的‘接棒人’。与他们交流,不仅可以互相促进,共同提高,也能让自己保持年轻的心态。”
工作中,胥大可勇挑重担,从不退缩,可是,2010年初,他却主动找到领导,让出了探长的职位。他说:“青年民警是公安事业的未来和希望,他们需要更多的机会历练。看到他们不断成长,是我最大的欣慰。”
在胥大可看来,当民警就意味着付出和奉献。多年来,他怀着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无限忠诚,履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誓言,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切实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
胥大可的业绩得到了组织和群众的肯定。他曾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后3次受到个人嘉奖,并取得“全市公安机关优秀人民警察”、“爱岗敬业老同志”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