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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网讯城市快报记者常健从公司早已离职,但证件未交,一男子持在原公司办理的早已过期的2011年度“登轮许可证”登外轮联系业务,被南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查获。
11月26日下午,南疆边检站执勤民警在对停靠于港区的巴拿马籍“太阳宝石”轮检查时,船上一名男子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经询问,该男子张某以前是天津港码头公司工人,在码头公司工作期间,公司为其办理了2011年1月17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有效的长期“登轮许可证”。2011年7月张某离职,但并未将长期“登轮许可证”交还原单位。离开原单位后,张某仍然持这张长期“登轮许可证”在码头从事外轮船舶服务相关业务。证件过期后,他仍抱着侥幸心理,在未办理2012年度长期“登轮许可证”的情况下,继续使用该证件。
了解情况后,南疆边检站将其过期证件没收,并根据出入境管理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相应处罚。
边检机关提醒广大市民,严禁持用无效、涂改、伪造证件登轮,申请登外轮从事船舶服务相关业务的,需到码头附近的边检机关办理“登轮许可证”,申请人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即可,不收取任何费用,切不可抱侥幸心理违规登外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