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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三口欢欢喜喜地到火锅店就餐,不料被一名疑似店内员工的男子盗走价值近万元的手提包,店方不但不肯承担责任,反倒坚持要求买单。今天凌晨2:39,有网友在合肥某网站发帖自爆在步行街勤劳巷0048香辣虾就餐遭遇。
网友爆料
就餐被盗无人负责
据这位网友称,事情发生于昨晚8点多,当时他们一家三口在步行街勤劳巷0048香辣虾吃火锅,快要吃完时发现母亲放在一旁的手提包被盗,在与店方交涉初期,店方不同意调取监控录像,并坚持要求该网友买单。“整个过程疑点重重,饭店没有提供一个安全的就餐环境,甚至连基本的服务态度都没有,谁还敢再次光临。”在帖子的最后,该网友留下个人信息,并请求法律援助。
当事者说
疑似员工盗走手包
今天上午,记者辗转与发帖人高女士取得联系。据她介绍,昨晚自己和丈夫、母亲一行到步行街逛街,路上无意接到0048香辣虾的优惠券,一时兴起便入座就餐。“我妈一个人坐一边,包就随手放在旁边椅子上,我们俩坐在对面。”
在快要吃完时,高女士的母亲突然发现放在身边的手提包不见了,“她的包比较小,放在椅子内侧,里面装着买家具剩下的8000多块钱现金,一部手机,还有一些发票什么的。”从刚开始的慌乱中恢复过来,高女士一家赶紧找来店内负责人,要求调取监控,没想到对方却一口回绝。
“反复纠缠了五六次,最后才同意调监控。”高女士说,监控显示,偷包的是一名黑衣男子,年龄大概在30岁,“穿的衣服跟吧台服务员差不多。”高女士说,该男子上楼后径直走到母亲身后的服务台,一路没有任何服务员上前招待。随后,男子轻车熟路地在服务台边倒水、整理垃圾袋,俨然一副服务员的模样。
就在高女士等人快要结束就餐之际,男子趁他们不备,顺手牵走他们放在椅子上的包,随即悄然离去。“一看完监控就讲不是他们员工,店里没责任。”高女士说,对方的解释让她顿生疑惑,“大厅那么多服务员,整个过程都没人管,穿的衣服又那么像,一看就是老手。”
一直纠缠到很晚,店方一直不肯赔偿,其间还不断要求高女士买单,“包都给偷了,我哪来钱买单。”高女士说,直到报警后,他们才脱身。
记者调查
小偷冒充服务员得手
今天上午,记者陪同笪先生来到位于勤劳巷的香辣虾店。记者在该店看到,虽然只是上午9时,但是店里已经开始忙碌了,工作人员正在清理购买的食品。
笪先生指着位于大门旁边的一个桌子告诉记者,他昨晚和朋友就坐在这个靠窗的桌位上。昨晚9时20分,笪先生和朋友们吃饭后,准备买单,突然发现放在桌位旁边窗户台上的商务包不翼而飞。
随后,笪先生和同伴赶紧找到店里工作人员要求看监控,“他们一开始不许我们调监控录像,说我没有带包,后来警察到了,他们才开始调监控的。”
“我们根本不知道昨晚的事情,笪先生说了,我们才知道的。”香辣虾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也很无奈,因为店里那么多人,我们也不可能每个人都能注意,所以笪先生被偷了,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至于怎么处理,要等我们的负责人回来才知道。”
笪先生表示,小偷当时穿着便衣,一直在旁边的吧台上清理物品,“因为吧台上,很多服务员过来点菜、倒垃圾,我们就没太在意。”香辣虾店工作人员则解释:“那个服务台,我们的工作人员要去倒水,清理垃圾,还要点菜,确实很忙。”监控显示,晚上9时08分,小偷实施了行窃,伸手将包偷走,然后离开。
服务员表示,该店以前从未遇到这类盗窃的事情。笪先生认为,小偷对于店里的情况很熟悉,一看就是老手。
律师说法
证据确凿可要求赔偿
记者随后就此咨询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陈朝晖律师,他告诉记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消费场所消费时,与其形成了消费合同,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保障的权利,消费场所应履行其保障义务。因此,该火锅店应对高女士进行赔偿,但具体到赔偿数目,却需要高女士提供有力的证据,“比如说监控视频,还有如何证明包内的价值,如果消费者掌握确实证据,就可以要求火锅店全额进行赔偿。”
陈律师说,高女士可以到工商部门提取商家信息,将火锅店与偷包人同时作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视情况而定,作为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处理。至于是否免单问题,陈律师说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规定范围,“这由双方协商,一般情况下都是免单的。”
□程敏本报记者周洪王伟/文何姗姗/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