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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措施为有效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作出了贡献,自2001年至2010年,欧盟27国交通死亡人数总体下降了43%。其中,拉脱维亚下降61%,排第一位;罗马尼亚3%,排最后;德国48%,排第十一位。德国机动车安全监控协会业务部主任克莱门斯·克林克就此表示,“只有端正驾驶行为、加强风险意识、重视安全法规,才能为继续降低欧洲道路交通死亡人数作出贡献”。
1970年至2011年,德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从2.2万人降至3991人,这期间,相继出台的交通安全强制措施发挥了重要作用。1972年10月德国出台“国家公路100公里时速限速规定”,此后两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大幅下降,从2.1万人降至1.7万人。另外,1980年8月生效的“摩托车驾驶员戴头盔”强制性措施、1984年8月的新规“不系安全带处罚规定”、1998年5月出台的“酒驾检测标准”、2001年欧盟启动交通安全计划等一系列措施都为德国减少交通事故起到了积极作用。
近10年来在德国总体交通安全状况日益改善的同时,巴州交通事故则没有明显下降。2011年,巴州发生公路交通事故35万起,780人死,7万多人伤,交通死亡人数上升12%,其中骑车人和步行者死于交通事故的总数为162人。
为有效遏制交通安全事故反弹,巴州内政部长赫尔曼今年6月4日在慕尼黑交通安全会议上公布了政府至2020年的加强交通安全计划“巴州出行——安抵目的地”。内政部长说:“我们必须尽一切努力使巴州公路交通更加安全,因此,我们想用这一新的交通安全计划为我们新的交通安全工作重新定向。”
根据这一计划,巴州政府将同交管当局、相关协会、公路建设部门、汽车制造商以及所有能为交通安全作出贡献的机构加强沟通并紧密合作,对各类交通参与者、事故多发地、事故发生时间等进行系统调查,加强执法并进一步改善公路设施。这一计划的目的是,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性;更好地保护儿童、步行者和骑车人这些最易受到交通安全威胁的交通参与者并重视老年人的出行需求,至2020年将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减少30%。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