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少年时,我有两个理想,一个是当作家,另一个是当法官。现在,我正利用业余时间行走在两个理想之中。
作为《赣南日报》编委,我在做好报社新闻工作之余,积极投身业余创作,在笔耕不辍中收获喜悦。从2007年以来,我先后出版了《我想我说》、《平常人事》、《那时心情》、《领导干部读〈资治通鉴〉》、《青春误会》、《吴村逸事》、《历史不会开玩笑——李伟明文读史随笔选》、《疑似梦境》、《书田守望》等9本书。
由于曾从事报纸法制版面的编辑工作,我对法制工作越来越感兴趣,特别是法庭审判、法官断案的神圣感和神秘感,更令我产生了当一名法官的冲动。
2004年,章贡法院选任人民陪审员。我决定试试,便参加了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并顺利当选为人民陪审员——也就是大家平常所说的“编外法官”。2010年,我再次被选任。
从当上“法官”那天起,我就对自己说:“人大任命了我当‘法官’,我就得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和其他法官一起为人民主持正义。”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和对法律工作的热爱,我对陪审工作产生了强烈的责任感。为了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我除了参加法院系统组织的学习培训外,还主动加压增负,钻研业务,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刑法、民法、诉讼法和“两高”司法解释,对常用法律法规和司法政策做到熟学熟用。每次陪审时,我都认真研究案件,案件结案后及时进行总结,不断丰富自己的陪审经验。
虽然是“编外法官”,但工作是神圣的,在审判活动中与法官拥有同等权利。因此,在每一次庭审中,我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做到对案件的事实部分和是非责任等关键情节从不放过。在合议时,我认真发表自己的见解,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
陪审也丰富了我的创作灵感。有时,对那些很有教育意义的案件,我还会写成法制宣传稿件,让广大群众受到教育。
拥有这样两个理想,我的生活过得非常充实,在追求的过程中不断收获快乐。我将继续当好一名作家,做好一名“法官”。
(傅一波蓝明晖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