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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万江,法院工作人员查封并拖走年票欠费车辆。该车车主3年未缴路桥费,欠费2400多元。苏仕日摄
南方日报讯(记者/黄少宏)东莞市路桥通行费年票收取自2011年开始与车辆年审脱钩,此后车主拖欠年票费情况较为严重,今年以来年票费征收率不足五成。
11月30日,东莞市第一法院举行年票缴费集中执行行动,先后前往全市17个镇区执结68宗案件,执行到位资金约60万元。
32宗案件自动履行
“你名下的13辆公交车有3年未交年票费,共欠费68450元。”上午10时许,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来到道滘镇公交公司,准备强制执行公交公司所欠缴的年票费。
得知对方来意后,公交公司法定代表人卫润民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的工作,并已经派人前去缴费。卫润民称,自己并不清楚路桥费政策,且公交公司生意不好,每个月倒要往里面赔钱。此前虽有收到追缴欠费的通知,但也没有动力主动去交。
大约10分钟后,公交公司一名办事人员拿回银行缴费凭据,证明13辆公交车的年票费已全部交清。卫润民在执行书上打指纹签字,案件顺利完成自动履行。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分组出动执法人员22人,执行案件79宗,执结案件68宗,执结率86%,涉案标的73.78万元,执行到位金额60.27万元,执行到位率81.68%。类似道滘公交公司这样的自动履行案件32宗,自动履行金额18.46万元,扣押汽车1辆。
拖欠年票费现象抬头
“这次行动主要针对经行政非诉审查认定具有缴费义务的当事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11年,该院在对东莞市路桥通行费年票收取与办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相关争议进行审查过程中,以行政判决方式认定缴交路桥通行费年票不是车辆年审的前提条件。
案件审结后,东莞市相关政府部门根据行政判决要求进行整改,路桥通行费年票缴费与车辆年审脱钩。
此后,由于部分车主对年票政策产生误解等因素,拖欠年票费的情况比较严重。截至11月13日,2012年度东莞路桥年票费征收率仅为49.86%,远低于此前每年征收率达85%以上的平均值。
为追缴年票费用,东莞市公路桥梁收费所以行政非诉执行方式申请强制执行路桥通行费。
鉴于该类案件属于新类型行政非诉审查案,案件数量较大、大众对路桥年票费收取存在争议等因素,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于东莞市公路桥梁收费所作为申请强制执行的申请人主体身份及路桥年票费收取的法律依据等问题进行审慎审查后,依法对117宗路桥年票费行政非诉审查案件立案受理。
法院:年票收费具有法律依据
受理上述案件后,法院向欠缴路桥年票费的车主送达“告知书”,其中有14宗案件被执行人在告知书限定的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
此后,部分被执行人向路桥收费所缴交路桥年票费,剩余79宗未缴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向上述79宗案件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截至法院集中执行前,通过法院执行工作累计有15宗案件被执行人履行了缴交义务,另有64宗案件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书要求履行义务。
为维护生效法律文书权威性,东莞第一法院决定组织专项执行行动对欠缴年票案集中执行,希望借此让更多车主周知年票缴费的法律义务。执行过程中,多数被执行人经过法官释法说理,能够配合缴纳执行款;与此同时,对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车主,法院采取依法查扣车辆等强制措施。
法院提醒车主:年票收费具有法律依据。为避免因欠缴被起诉和执行,请及时缴纳年票费用,同时也希望已经被起诉的市民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及时履行缴费义务,做文明守法公民、共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