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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做好四个严格,严把党员入口关,着力提高党员发展水平,保证党员质量。
一是严格质量抓培训。及时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通过集中教学、分组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使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从而牢固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科学发展观。
二、严格党员票决制。对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等实施无记名票决制,充分听取和采纳其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测评未通过的坚决不批准入党,有效地保证了新党员的质量。
三、严格全程公示制度。对接收预备党员和转为正式党员的同志进行网上公示,对公示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再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确定能否列入当年发展计划、能否发展、能否转正。未经公示或公示不符合规定程序的,不予批准发展。
四、严格党委考察程序。在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过程中,采取“听、看、谈、访”相结合的方法,确保查得细、摸得清、吃得准、把得严。即:党委在听取支部书记汇报、查看发展党员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深入各个支部,走访党员群众,征求意见,了解全面情况。再和发展对象进行谈心,针对不足,提出努力方向,端正入党动机,加强党性修养,永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通过“四个严格”,该院严格控制党员发展数量和发展质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几年来,该院已先后发展党员14人,全部达到了党章要求的标准。(通讯员:宏检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