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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平
媒体以《公交、出租司机有了“新杠杠”》为题报道说,近日,我省编制并公布了《山东省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试行)》和《山东省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试行)》,对公交车和出租车运输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也是大部制改革后公交、出租划归交通部门后首次颁布的两个行业规范。(《齐鲁晚报》11月28日报道)
和很多读者一样,笔者非常关注这条新闻。原因很简单:在老百姓衣、食、住、行四件事上,安全出“行”的问题已经越来越被不文明行车骚扰和威胁。可以说,在汽车时代突如其来的今天,没有比不文明行车更让人烦恼的事情,没有比文明行车更让人期待和关注,用一句话总结叫:车祸猛于虎。
打开文首提到《规范》可以看到,在营运服务部分,要求很多。一般来说,强调和要求的事情,说明问题很严重。不是吗?行走在路上常常会见到有这种情形出现:公交车靠站不提前开转弯灯提醒后面的车辆及非机动车,而是差不多直接拐进站台,或差不多干脆就停在路中央,根本不顾后边的机动车行走,或者把非机动车挤到一边。关于出租车,用老百姓的话讲“没有乘客时东张西望,拉上乘客时横冲直撞”,一些地方的的哥们一个赛过一个似乎比看谁的车技好。常常让行人瞠目结舌吓出一身冷汗。说到乱鸣笛驱赶行人简直司空见惯,整个一车霸老大,唯我独尊,如入无人之境也。至于各种不文明行车和停车的行为林林总总、五花八门、不一而足,这里举的仅仅是点滴例证。
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是关系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的重大民生行业。公交车和出租车都是老百姓出行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两种车的驾驶员都是比私家车驾驶员更严格经过专业培训的,驾车是工作,在路上行车的时间最多。这两种车树立文明行车的标杆对于引导所有驾驶员的文明行车意识既是需要也有必要。道路的安全需要每一个市民和广大的驾驶员共同维护和构建,相对来说,私家车驾驶员也应当向两种车的驾驶员文明驾车行为看齐,养成良好的行车驾驶习惯。
有了规定,落实才是关键。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南宁开展公交车出租车司机文明行车整治活动;郑州公交车出租车签下“军令状”承诺文明行车;成都市开展“文明交通从我做起”活动;湖南省启动城市公交、出租车行业文明交通创建活动;苏州市区开展“文明公交车出租车”评选。当然,对于那些目无规定,驾车坏习惯不改者,也要有严厉的处罚措施,毕竟不文明行车带来的往往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有如此规定,然后有正面鼓励,反面处罚,相信道路才能逐步安全、太平和文明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