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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网
讯网上帮办杨旸即时播报河北区市民张女士在网上帮办留言,称其近期多次听说社保局将于今年12月中旬停止失业人员补缴养老保险的传闻,不知道是否属实,希望记者求证。
张女士早在1992年就从原工作单位下岗,到现在一直在家料理家务,没有参加过工作,期间自己只缴纳过三年保险,后再没缴纳过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张女士想咨询,她这种情况是否需要补缴保险才能在退休年龄享受普通职工退休待遇,补缴期限是否截止到本月中?
记者联系了天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退休后个人不再缴纳医保费,能否继续享受退休养老金及医保待遇,需计算其缴费年限是否满足政策规定。
参保人员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的,即可在退休后享受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且在2001年 11月后有不少于五年缴费记录的可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2002年 12月 1日前国家承认的工龄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视同缴纳职工医保费的年限。
此外,若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医保累计缴费年限不足的,可自愿一次性补缴费用至规定年限,补缴费用均按照参保人员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5%计算,补齐后可正常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目前没有张女士所说截止补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