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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今天上午,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天津市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第二阶段黄标车限行措施,全面开展黄标车治理,着力解决机动车污染问题。
根据部署,本市第二阶段限行时间确定为每日7时至22时,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及滨海新区部分区域限制黄标车通行,但国Ⅱ排放标准柴油客运车、持有货运通行证的国Ⅱ排放标准柴油货运车暂不限行。对于部分没有领取标志的车主,今后可以通过在用车辆、新购车辆、外省市转入车辆三种方式进行领取。对违法进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对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处200元罚款。(记者雷风雨)
黄标车进限行区将予摄录并罚款
记者从上午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公安交管部门将在黄标车限行区域安装标志标牌进行提示,依法对违法进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进行处罚,对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处200元罚款,暂不扣分。
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于明年1月1日前在黄标车限行区域安装标志标牌进行提示,并利用电子警察系统对违法进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进行摄录,“黄标车限行管理系统”对违法车辆信息进行采集、保存,违法车辆牌照号码还将在天津智能交通网和市环保局网站的“黄标车曝光栏”进行公布;同时市公安交管部门会同环保部门组织人员进行上路检查。
明年起黄标车限行范围扩大
调整为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及滨海新区部分区域
从明年1月1日起,本市开始实施第二阶段黄标车限行,限行范围调整为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及滨海新区部分区域限制黄标车通行(国II排放标准柴油客运车、持有货运通行证的国II排放标准柴油货运车暂不限行)。
其中,市区第二阶段限行范围包括: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滨海新区塘沽:塘沽建成区,即:津塘公路(新胡路至新北路),新北路(津塘公路至塘汉路),河北路(新北路至保山道),保山道(河北路至东江路)(含该道路),东江路(保山路至津塘公路),新港四号路(新港桥至海滨大道),海滨大道(新港四号路至海河北侧堤岸),海河北侧堤岸(海滨大道至新胡路),新胡路(津塘公路至海河北侧堤岸)(含该道路)围合范围内的道路。其他区域限行范围详见今晚网。
三种方式领取“黄绿标”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上午接受记者采访表示,部分没有领取标志的车主,今后可通过三种方式进行领取。
这三种方式为:在用车辆在进行定期检验合格后,由检测站在发放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同时,发放“黄绿标”;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新购车辆,由市环保局授权的113家汽车销售单位(含4S店)免费发放;外省市转入车辆,通过本市环保部门审核的,达到“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办理转入和注册登记手续后,在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领取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达不到“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外省市机动车不予办理转入手续。(记者雷风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