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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名从农村来津打工的少年,为金钱迷失了方向,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连续作案5起,涉及抢劫、强奸、盗窃三项罪名。昨天,本市和平区法院少年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上个月刚刚度过18岁生日的小志(化名)是河南省周口市人。据检察机关指控,今年7月,来津打工的小志为谋取钱财,连续多次作案,先后实施了抢劫、强奸、盗窃等犯罪行为。7月1日凌晨,小志在本市和平区大光明桥下拦截女青年刘某后,将其拖至桥下人行通道内进行威胁,抢走现金1000余元,并强行对刘某实施奸淫。两天后,小志为谋财,又在河西区一家宾馆内,持刀威胁服务员黄某,抢走前台内现金2700余元。7月5日,小志再次作案,在其打工的饭店内使用刀具撬开保险柜,盗窃现金7万余元。沉寂半个月后,小志又于7月21日晚连续作案两起,分别在两家快捷酒店内,持仿真手枪威胁服务员,抢走前台内现金共计1.9万余元。经被害人报案,小志于7月23日被警方抓获。
昨天10时,庭审正式开始,小志被法警带入法庭,刚刚成年的他看起来比同龄人要成熟许多。面对公诉人的讯问,小志表示认罪,同时交代,他的家在河南农村,全家有5个孩子,他排行老三。幼年时父亲因病去世,母亲改嫁后杳无音讯,从此小志一直随爷爷奶奶生活。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小志独自来天津打工,但最终没有把握好自己,被金钱冲昏了头脑,走上歧途。
昨天12时30分,庭审程序结束,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记者孙启明通讯员吉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