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郑州12月7日电记者邓红阳通讯员魏颖华苏亚丽河南省郑州市政法各部门以及市律师协会负责人今天在此间举行研讨会,共同探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衔接与配合工作。与会者一致认为,羁押必要性审查应当作为侦查、批捕、公诉等办案环节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对待。
据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郑州市作为省会城市,流动人口多,刑事案件类型多,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中,法、检、公、司的衔接与配合,不仅直接影响到办案质量,还将为全省刑事案件的办理起着积累经验的作用。
与会人员认为,检察机关在批准或决定逮捕时,应当对审查逮捕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羁押的,可以建议相关单位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公诉、审判等环节须有相应的工作机制,以达到执法理念、执法尺度相统一。
郑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司久贵表示,对政法各部门在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衔接与配合出现的问题,将密切关注并组织政法各部门共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