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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安平杨顺渠
目前,基层法院承担着全国大部分的审判任务,作为维护司法公信力的“第一线”,尤其会受到人们的关注,因此,其审判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大众对司法公信力的感知。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试图抑制司法不公现象的法规,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基层法院中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影响基层法院公信力的原因
一、个别一线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跟不上时代发展需要。据统计,我国基层法院目前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的大学生只占很少一部分,大多数老法官是通过部队转业或其他方式引进的。虽然他们努力学习以适应审判工作,但由于法律知识功底浅,且社会关系的日益细化和复杂化需要掌握门类庞杂的法律法规,他们已逐渐不能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工作起来也有些吃力。另外,对于刚毕业就考入法院的大学生来说,他们的实践能力还很欠缺,需要进一步加强,此种现象在全国的基层法院中都很普遍,着实应该引起重视。
二、某些基层审判人员的程序意识、责任意识不够强。由于我国传统法制一贯“重实体,轻程序”,导致时至今日忽视程序法的问题在各个具体诉讼环节中都有所体现。在基层法院比较普遍的表现是开庭不规范、不注意仪表、庭审中随意接打电话和走动等,令外界对司法的严肃性和公信力产生怀疑。
三、查处、追究责任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到位。个别基层法院的法官违规接见当事人,一些基层法院的门卫也很不负责,任由当事人出入。另外对于判决书出错的问题引不起重视,往往不了了之,对于错案的发生,评判、处理的较少、较轻。由于监督机制不力,不同程度地使司法不公的现象得以蔓延。
解决司法公信力问题的对策
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人们对司法公正的信心是一项长期的工程,不可能一朝一夕实现,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定期组织法官进行培训,提高基层法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以前由于没有认识到政治教育的重要性,在进行教育活动时没有深入动员广大干警,导致工作被动。人民法院要认真组织一线法官参加各种思想教育活动,保证按时听课,认真进行自我剖析,增强基层法官抵御拜金主义、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侵袭的能力,从思想上筑起拒腐防蚀的防线。
业务素质的提高一方面可以帮助法官增强抵御诱惑的能力,另一方面还能使法官轻车熟路地驾驭庭审,提高司法公信力。因此基层法院应更加注重对法官业务知识的培养,除了定期组织法官进行业务培训、购买法律书籍外,还注重和高校法律系的交流,加强与社会的联系。
二、强调程序的重要性,注重在细节上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对庭审纪律要严格规范执行,被抽查到开庭不着装、随意接打电话等行为的审判人员,可以予以通报批评。要加强程序管理,在细节上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的严肃性。
三、努力提高司法的透明度,方便公众了解案件进程。由于知识的局限,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知程度并不高,无法从实体上理解司法的公正,往往造成对司法公信力的质疑。这就要求法官在提高司法透明度上下功夫。基层人民法院应将诉讼、执行流程都予以公开,印发诉讼、执行风险的宣传单给当事人,诉讼过后进行判后答疑,使当事人对司法的透明度有比较满意的印象。
四、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将法院的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完善法律监督,就要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人大监督与独立审判之间的关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独立行使审判权,在人大监督下不断促进审判机制与法官素质的提高,从而构建一个完整的司法审判权法律监督机制。法官有了对党对人民负责的责任心,就不会出现司法不公的现象。基层人民法院应严格执行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对网友的评论和疑问及时予以解释和说明,给社会一个满意的工作态度,以增强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