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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聘请信访联络员
“感谢检察官,俺的冷库要回来了,压在心里多年的大疙瘩解开了!”每当阜城县检察院控申科干警在工作中遇到困难,都会想起霞口镇村民翟某送锦旗时这句情真意切的话,从中找到力量和信心。
翟某曾于1991年建了一座冷藏仓库,后因经营不善,未能及时清偿欠信用社的79万元贷款。1994年,在信用社主持下,该冷库被转包给白庄村村民赵某经营。当时,信用社、翟某、赵某签订了三方协议,约定转包期为10年,转包费由信用社向赵某直接收取,以此抵偿翟某的欠款;转包期满时,赵某须将冷库及设备交还翟某。然而,到2012年年初,冷库仍未交还翟某,原本由信用社保管的三方协议也不见了。翟某情急之下找到检察院,要求追究信用社的责任。
阜城县检察院控申科干警审查后认为,此事虽不属检察机关管辖,但为化解这起纠缠多年的矛盾,必须带案下访、积极行动。他们对信用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检察建议,又安排信访联络员定期与翟某沟通。不久,在信用社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当年三方协议的原始资料终于找到了。冷库很快被交还翟某。
今年,阜城县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实行了信访联络员制度。他们选聘的信访联络员在群众中都很有威望,有效提高了检察机关的群众工作能力。在衡水市涉检信访联络员工作推进会上,该制度受到与会领导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