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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阳:签订防控责任书
11月15日,河北省衡水市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现场会在饶阳县检察院召开。会上,该院检察长王建东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堵住了检察工作关键环节存在的廉政隐患,就像装上GPS,让检察权始终运行在正确的路线上。”该院今年办理县林业局副局长卢某、工商分局副局长靳某渎职犯罪案件的过程,就很好地佐证了王建东的话。
饶阳县大陆农资站的路某在没有办理《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长期超范围经营葡萄种苗,将2万株假冒名贵葡萄苗卖给6个村的50多名种植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多万元。受害农户多次到相关部门讨说法。针对这一情况,该院反渎局果断展开初查。
办案初期,当地有舆论认为林业部门为葡萄产业发展作过很大贡献,工作中难免有一点疏忽,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党政纪处分就行,不该追究刑事责任。为此,该院及时启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由院纪检部门会同主管反渎工作的副检察长、反渎局局长与全体办案人员开展案前廉政谈话,填写个人及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台账、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承诺书。到了立案阶段,该院又启动中期监控措施,对案件是否集体讨论、是否请示汇报、执法是否规范等进行同步监控,有效防止了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目前,公诉部门已将卢某、靳某以涉嫌玩忽职守罪起诉到法院。
该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注重从提高干警的思想认识入手,做到关键点查找到位、风险等级评定到位、防控措施跟进到位。该机制运行半年多来,案前廉政谈话已进行39次,业务部门查出风险点37个,制定相应防控措施45项,签订防控承诺书49份,无一名干警被举报,检察权得以廉洁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