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退休市民陈女士平日最发愁的就是两个女儿的工作问题。后来,她认识了一名男子,该男子表示自己的母亲和朋友可以帮其女儿找工作,陈女士相信了,在2008年至2012年期间,先后被该男子骗走20余万。
2008年6月,陈女士偶然认识了男子陆某,陆某称其母是开发区物流管委会主任,可以把陈女士的二女儿介绍到自己家开办的物流公司上班。后陆某以交报名费、补交工龄费、实习费等名义,骗走陈女士现金4万余元。
陆某后来发现陈女士的大女儿也没有工作,于是谎称自己的朋友是滨海新区一家知名私企的管理人员,以能把她的大女儿调到该公司工作为名,又先后骗取陈女士各种费用5万余元。2008年6月至今年4月,陆某先后从陈女士处骗走20余万元。后陈女士报案,陆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陆某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0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陆某不服,目前已上诉至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记者陈遇冬通讯员曹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