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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自明年元旦起,安徽省将建立特色农产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记者昨天从省物价部门了解到,合肥的草莓、西瓜、葡萄、银鱼干等8大类19种合肥特色农产品的批发价和零售价,均被列入价格采集范围。
根据要求,合肥将选择1家规模较大的、管理规范的市场(企业)作为特色农产品监测定点单位,采集甜妞西瓜、红颜草莓、千柳杭椒、巨峰葡萄、白沙花生、特级银鱼干、咸鸭蛋、麻鸭等8类19种合肥特色农产品的批发价和零售价。“该市场(企业)须基本反映当地的平均价格水平,上报的代表品应是该品种在当地市场的主销产品。为保持数据的可比性,代表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省物价局人士介绍说。
这些特色农产品的价格每旬上报一次,“监测报告单位在采价期每月5日、15日、25日采集当天价格,于当日下午4点前上报省物价局价格监测局(遇节假日可顺延)。”据介绍,各品种采价期分别为:杭椒5~6月、10~12月;草莓11月~次年5月;西瓜5~6月;葡萄7~9月;其他品种采价时间为全年。
根据要求,亳州的中药,砀山的水果,休宁的毛竹、茶油、贡菊,黄山毛峰、太平猴魁等安徽省特色农产品的批发价,也列入省物价局定点监测范围。
记者了解到,在采集、上报价格监测数据的同时,各地价格部门还要加强对市场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预警,在各地上报所有品类的特色农产品价格时,如果上报价格变动幅度超过5%,需说明变动原因。“当市场出现价格异常波动征兆和迹象时,价格主管部门及价格监测机构应按规定立即启动预警工作预案,自动进入预警状态。”
各地物价部门还需要对这些价格数据进行分析预测,“按月度、季度、半年、全年对监测品种价格变动情况及其变化趋势做出综合分析,报送给当地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
记者了解到,自2013年元旦起,棉花、油菜籽、食用油等安徽省重要经济作物,也将建立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其中油菜籽监测报告单位为合肥、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市价格主管部门;油料加工企业食用油出厂价格监测定点单位为合肥、蚌埠市各选择本地大型油料加工企业1个。
(本报记者邱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