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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现在要告诉你一个人在事业上的成功需要哪些条件,你一定会不屑于此类早已过时的所谓诀窍论:不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天赋吗?
好像也不错。但这也确实是一句过时的老话。假如你有先天性残疾,那么任你再如何勤奋锻炼身体,你也成不了宇航员。这是很简单的事实,就像石头再怎么保持恒温,也孵不出小鸡。
我们不得不承认天才的作用。所谓天才,即是“天生我才”。我认为天才就是天生的,是基因造成的,而且是一种迄今为止无法用科学所证明的神秘基因。具有天才的人对某项事物有一种强烈的热爱之情,他对其感兴趣并在钻研过程中不感到枯燥。
如果一个人对某种事物不感兴趣,甚至厌恶,那么他下再大工夫也不如对感兴趣的事物牛刀小试所获得的成绩大。所谓强扭的瓜不甜,应该就是这个道理。
所以一个人的发展方向应顺其自然。我们的教育常像龚自珍在《病梅馆记》里所抨击的那样,不让学子自由舒展地学习,总要强迫他们学与自己“气”所不合的东西,一旦他们学不进去,就斥为不可教也。按某些人所谓“美”的原则去制造病态的“梅”,一直到现在仍在继续。
当然,一些重点大学早就认识到这一点,采取了学分制,学生可不拘于一个学科一个系。但还有很多大学还在强迫学生按某些“遗老”的方针去做,更别说我们中小学的基础教育。
很多天才有其独特的学习方法,我们如果认为不合时宜而去压制,就会失去很多对社会有造就的人才。这里有一位成功者,他出的七本书被译成二十一种文字,其中很多章节被编入六十多种教科书和文集。当别人一再要求他写一本成功之道的书时,他却一再推辞,最后不得已,公布了叫人吃惊的秘密:
首先,作为一名饮誉天下的大记者,他一生几乎没有一次抢先发出独家新闻。他的知识结构极不完整,连他的打字水平也出奇的不好,部分原因是他拼句方法不佳。就是他自己写出的东西,也经常立即忘得一干二净。他一生浪费的时间多得惊人,勤奋也只是阵发性的。工作再紧张,他也要想法休息,交交朋友,享受丰富的社交生活,而绝不像鲁迅那样把喝咖啡的时间也用来学习。他在一个说德语的国家住了五年,也没学会德语。他自己也认为不能找任何借口原谅自己,但又强调他是“心中另有所好”。
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是多么四体不勤和放纵自己。他在巴黎工作时,他的上司很快看出现场报道非他所长,他对政治缺乏基本兴趣,但对人物却情有独钟,他的专长是写环境和人物时能引人入胜,能敏捷处理新闻特写。于是上司派他漫游欧洲,写写观感。那时没有一处美国大使馆设有新闻或文化官员,记者完全靠自己闯。他建立起各种关系,把这视作新闻工作的基础。
他特别强调,他的“职业生活中大部分好运气是辞职带来的”。他宣称他参加新闻工作的优点除了好奇,就是无知。他认为新闻学的第一要素是懂得你想知道的是什么,其次是弄清楚谁愿意告诉你。他常常为消遣而大量阅读,但从不愿受书的影响。他获取知识的方法是尽量听有学问的人们彼此争论,那比枯燥的学习收益更快更轻松。他基本上是为自己写作,为了满足自己多方面的好奇心写作。他说:“我的工作是某种自我教育。”
这个人就是靠写内幕书出名的,他叫约翰·根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