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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满城南街翠盈嘉园的大门口近日新装了一个电子杆,车辆进入小区时领一张卡,当需离开小区是必须交费2元。不然不让出。其他的小区,车辆进门费为1元。交完费后,我问门卫要了两张一元的发票,上面盖有翠盈嘉园的章,上面写着道路维修费。我想请问一下,翠盈嘉园这样做是否合理。
银川市发改委:银川市住宅小区的进门费区分普通住宅小区和非普通住宅小区管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为普通住宅的业主提供的公共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为普通住宅以外的其它住宅、办公、生产、商业等房屋的业主提供的公共性的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银川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实施管理办法》也规定:“为保障小区居民安全,补偿道路及其它共用设施的维护费用,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物业企业可向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收取每辆每次1元的进门费,用于补贴道路及设施大、中修的更新费用的不足。”因此我市普通住宅小区进门费机动车辆每辆每次1元,非普通住宅小区进门费由物业和业主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标准,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即可。贵小区进门费收2元钱是否合理,请您查看物业服务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未约定,请打电话12358或688815反映,我局将进行调查并回复办理结果。本报记者田鑫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