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许茹)未来一个月,成都将为首批300辆救护车安装类似于“电子眼”的行车记录仪,记录行车途中的影像及声音,如果遇到恶意挡道的车辆,可将影像作为处罚证据。
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了解到,依据道路交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救护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对于违反道路交通法的行为,在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交警将依法严格处罚,“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100~150元罚款、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