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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欧阳晶)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江西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获悉,该省检察机关积极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政策,5年来为2210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664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对423名不捕和444名不诉涉罪未成年人实施帮教,没有一人再犯罪。
记者了解到,江西省各地检察机关立足办案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初步构建起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未检工作机制。九江市浔阳区检察院探索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统一培训合适成年人担任涉罪未成年人的“临时家长”;丰城市检察院成立集未成年人保护、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职能于一身的“阳光之家”工作平台;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对被羁押涉罪未成年人实行入所约谈,对可能存在心理疾病的涉罪未成年人及时开展心理矫治;萍乡市安源区检察院、东乡县检察院开创“圆桌庭审模式”,开庭时公诉人、辩护人、未成年被告人及其亲属围在圆桌周围座谈,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和抵触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