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潘从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联合印发了修订后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实施后,物业服务企业将不得强行收取各种类型押金、保证金等担保性的费用,否则被视为价格违法行为。
漫画/高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