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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国家工商总局正式批复广东省工商局,原则同意广东省扩大商事登记改革试点地区,东莞市正在试点之列。这意味着,东莞商事登记改革正式升级为国家试点,也同时表明,东莞的改革首次得到了来自国家层面的认可。
回顾这大半年,东莞商事登记改革由一镇试点到全市铺开,显示出稳步推进的扎实作风。从最初的压缩前置审批事项,到业务流程优化与服务改善并进,再到赴港考察之后,全面取消前置审批,实现“零首付”开公司,东莞商事登记改革在试点期间便已极大地激活了市场投资热情,同时亦深获民众的赞许与肯定。
显然,商事登记改革在政经方面有着双重的积极意义,这既是行政审批改革的重要内容,又被赋予了为优化东莞营商环境创造先机的殷殷期许。也正因此,对于已见实效的改革自应给予积极肯定,而对于改革的潜在忧虑和更高期待也不必怠言。
从目前来看,东莞商事登记改革的最大成果是取消前置审批,一定程度上破解了企业注册难的痼疾。这主要是通过两大渠道实现,一是精简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二是实行将企业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相分离,将经营许可的审批延至注册之后。借助于此,企业注册只须经过简单的审批程序即可获得工商牌照(意味着企业获得主体资格但无经营资格)。当然,改革能达至于此已极为难得。在此阶段,改革所要面对的问题,主要是审批事项的精简与业务流程的优化,而当改革继续延伸到后续监管的阶段,所要应对的问题才更为错综复杂。
一方面是“宽进”后如何“严管”的问题。对此,本月初审议通过的《东莞市商事登记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方案》,重点突出明确各部门的后续监管职责,防止因改革而出现监管缺位和监管力度减弱。这份方案着重强调的正是加强后续监管力度。按照“宽进严管”的思路,在企业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后,加强后置审批事项的监管力度,是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必要手段。但是,这还只是后续监管的一方面。事实上,后续监管既不能管得太松,也不宜管得太严。关于后续监管的相关文件,其内容应不只限于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而是要在某种程度上探寻破解行政部门多头审批的难题。
笼统而言,早先企业注册难的主要问题是,企业注册存在大量前置审批项目,登记与审批相互渗透,多个部门多头审批,给企业的准入设置了重重关卡。商事登记改革之后,原先许多本为前置的审批项目改为后置,而多头审批的问题依旧存在。目前,涉及东莞多个部门的后置审批事项仍达81项。破解这一问题的核心在于,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项目能否继续精简,多部门分头运作的审批模式能否向集中审批制度逐步转变。当然,这一问题要涉及的已不单单是工商部门的改革,而是全市层面的行政审批改革,其所要应对的权力部门的利益壁垒也势必更加坚固。不必讳言的是,政府在行政审批上历来有宽裕的自由裁决权,其中难免蕴含了权力“寻租”的空间,而要解决多头审批的问题,则势必涉及到部门权力格局的调整,这便是后续监管改革所要面临的关键压力。
东莞正在开发的市场监管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多头审批的问题。在电子审批的环境下,各个部门之间建立起信息联通的桥梁,在审批效率方面有望实现提速。但这终究只是一项技术平台,各个审批部门是否能真正实现业务协同、资源共享,仍有赖于各部门的主动性。
事实上,从根本而言,深化企业注册审批改革的精髓,仍是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导向,减少政府的审批权,彻底清理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事项,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作用。正如汪洋书记所强调的,不能让权力“寻租”扭曲市场经济。
李书龙